中新网上海3月1日电(记者 常惠英)上海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从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首次将上海所有中小水源地均纳入保护范围,并对青草沙、陈行、东风西沙水源地实施封闭式管理。
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了解到,上海扩大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后,黄浦江上游、长江青草沙、长江陈行、东风西沙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扩至近1350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近20%。
在上海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范围内,视具体情况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并明确规定除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外,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进行任何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包括不得进行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确保水源地安全;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品装卸码头,已建成的危险品装卸码头,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或关闭,以彻底消除保护区内污染隐患。
为促进水源保护区经济建设与水源保护的协调发展,该《条例》还明确着力建立长期、稳定的补偿机制。目前,上海青浦、松江等7个区已经获得2009年度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今后还将进一步扩大生态补偿的覆盖范围。
与此同时,从3月1日起,《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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