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股民参与融资融券宜谨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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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股民参与融资融券宜谨慎
2010年02月04日 03:09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融资融券有望登陆A股市场

  ●既可放大盈利也能加大亏损

  ●普通投资者参与应量力而行

  ●保持理性认识控制投资风险

  随着各项准备工作的不断推进,融资融券业务有望在未来几个月内登陆A股市场。虽然这项业务在世界上一些成熟的资本市场已经开展多年,但对中国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仍是一个不甚熟悉的新生事物,需要对融资融券有个准确而全面的认识。

  融资融券业务,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本所上市证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融资融券交易的复杂程度较高,如果投资者判断正确,可获得较大的利润,如判断失误或操作不当,则投资者的亏损可能比在现金交易方式下更为严重。对投资者来说,不仅要承受股价波动带来的风险,还得支付一定的利息。如果投资的股票和质押的股票价格同时下跌,会使投资者面临保证金不足的风险,如果不能及时追加保证金,证券公司有权强行平仓,甚至关闭投资者的信用账户,这样投资者便会丧失股价重新上涨挽回损失的机会。同时,频繁交易与融资利率可能增加投资者或企业的理财成本。融资融券交易多为短线、中线操作,这种交易虽然促进了证券流动性提高,但流动性提高随之带来交易成本的提高,这些都是要由投资者承担的;而且融资的投资者在交易完成后还要交一部分融资利率,这无疑也大大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既可以放大盈利,同时也可能加大亏损,所以普通投资者应当在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应风险承担能力,并了解熟悉相关业务规则后审慎考虑是否参与此项业务。举例来说,根据2006年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实施细则,如果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为50万元,那么该投资者可从券商处融得100万元。这样,该投资者融资后总市值为150万元。如果投资者要融券,其现有的可充当保证金的证券的市值为50万元,那么,该投资者可融得的证券市值为100万元,融券后的总市值为150万元。如果某天其总市值减少到130万元以下时,券商将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或者强制平仓。这就是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所在。

  因此,普通投资者对融资融券应该有个理性的认识,要控制好个人投资风险,在市场发展和个股趋势不明朗的情况下,不要头脑发热,盲目地做融资融券业务,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普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应量力而行,不应一次性把全部“家底”都拿去充当保证金。在股票选择上,应尽量选择基本面和流动性好的蓝筹股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另一方面,可利用融资融券具有的风险对冲和防范功能,以稳定投资收益。

  总之,融资融券作为一种新兴的交易方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放大盈利,同时也可能加大亏损;既是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活跃市场的重要手段,同时也可能助涨助跌,增大市场波动。因此,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广过程中,监管部门、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投资者都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精心呵护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长,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和谐发展。(作者为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石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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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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