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规约束"卖基"和评级 今后基金评价"9不准"(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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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新规约束"卖基"和评级 今后基金评价"9不准"(3)
2010年01月13日 08:30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而对于《自律评价规则》,业内人士建议,今后想看排名和评价,可找有资质的机构,但也没必要天天看。殷先生也介绍说,“买基金的人肯定还是会看看排名、评级的,因为买股票的乐趣在于自己操作,而基金没有这样的乐趣,快乐就来自于这只基金是不是靠前了”,不过他认为,看最近半年的盈利排名就可以了。

  养基成就千万身家的南京资深基民葛老先生观点则是:选基就跟选媳妇一样,不仅要看“媳妇”本人,还得看家里情况,把父母亲和兄弟姐妹的情况都摸清楚,套到选基金上面就是在了解基金本身情况的同时,还得了解公司的业绩,另外该基金公司发行的其他基金的收益情况也是一个重要参考。殷先生也认为,如果申购新基金,一定要看所在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的以往业绩。如果是老基金的话,就会具体到看这个基金的风格、历史赚钱能力,细到四季度这只基金买了哪些股票,这些股票在四季度的赚钱能力怎样。

  新规摘录

  今后基金评价有“9不准”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任何机构从事基金评价业务并以公开形式发布评价结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对不同分类的基金进行合并评价;

  2.对同一分类中包含基金少于10只的基金进行评级或单一指标排名;

  3.对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进行评奖或单一指标排名;

  4.对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除外)、基金管理人评级的评级期间少于36个月;

  5.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级的更新间隔少于3个月;

  6.对基金、基金管理人评奖的评奖期间少于12个月;

  7.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包括具有点击排序功能的网站或咨询系统数据列示)的排名期间少于3个月;

  8.对基金、基金管理人单一指标排名的更新间隔少于1个月;

  9.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进行评价。

  有推测认为,如果根据上述规定,可参与评级的基金或将减少六成。 (薛蓓 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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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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