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院士:电动车新国标是摩托车界要强占市场(6)——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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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院院士:电动车新国标是摩托车界要强占市场(6)
2009年12月11日 02:02 来源:央视《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

  那您这个店里,如果说严格执行20公里限速的车现在还有吗?

  电动自行车销售店主:

  没有,几乎没有,要有也卖不动,没人买。

  电动自行车车主:

  平时开30公里/小时,要是限速20公里/小时,上班都不方便,肯定不开了。

  解说:

  电动自行车虽然是独具中国特色的产品,但其实早已成为出口明星,年产量已经占全球总产量的90%以上,有专家预测,到2010年,中国电动自行车出口量将达到500万到600万辆,并坚信这是一个朝阳产业,只要良性发展,中国就会成为电动自行车强国。

  如今,国外又是如何解决和管理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呢?其他国家一般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都没有限制,但对于速度和功率的限制却各有不同。日本规定电动自行车电机的最大功率不得大于250瓦,速度到24公里/小时时,电动助力就要减到零。英国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大功率不得大于200瓦,限速15英里/小时,而且必须保留人力脚踩构造。另外,法国限速25公里/小时,韩国限速30公里/小时,美国限速32公里/小时。

  主持人:

  看完了这些在国外的经验之后,人们更得想,在我们国家电动自行车的出路到底在什么地方?我们继续来听听何祚庥院士的看法。

  电话采访:

  何祚庥:

  我认为现在通过国标应该重新修订一下,应该把产品的标准跟上路的标准分开,对这种电动自行车,在慢车道上行驶每小时不能超过20公里,所以车的设计、售卖的产品,也不能超过每小时20公里,这个不通。我有一个建议,上路应该管理,超过了35公里不能骑,自身的设计上,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慢车道上走的话,重量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你如果太重了以后,撞别人的时候会造成一定的损害。

  主持人:

  不是有句话吗?都讲究跟国际接轨,现在我们知道了欧洲是25公里,日本是24公里,美国是30多公里,咱们也应该接接轨,提高一下不就完了吗?

  白岩松:

  还要接一个未来的轨,因为今年中国机动车的生产量有可能超过1300万辆,成为世界第一。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是既忧虑又欣喜,欣喜当然是增速很快,忧虑的是中国也在走向一条与美国相似的消费之路,但是中国扛不住,这个世界和这个地球也扛不住。因此,当我看到很多的城市甚至取消了自行车道的时候,我也感到格外的忧虑。当人们过完汽车瘾的时候,他是会往回回来的,如果我们政策的引导和各种标准去引导,让大家有意识地选择非机动车的方式。

  所以我有两个意见:第一个意见是,不仅不主张这个标准要修改,甚至就不应该出台,我们不应该增加电动摩托车这样一个品种,而应该在电动自行车总量里进行合理的管理,将来的城市应该有意识地缩小机动车车道的宽度,增加非机动车车道的宽度,允许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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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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