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2月3日电(郭虹 孟幻)3日,重庆召开关于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新闻发布会。重庆保税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包子川称,今年11月9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将保税港区现行优惠政策和西部大开发与重庆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叠加,共有六章22条,自港区封关运行之日起实行。
据了解,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主要税收政策包括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使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境外货物进入保税港区予以保税;保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内容。
包子川介绍,由于优惠政策吸收和叠加了西部大开发、重庆市招商引资和部分工业园区有关优惠措施,当地对港区的财税扶持政策力度更大。在所得税率方面,港区内新办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将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且实施期限没有做限定,完全根据国家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调整来确定。
在所得税优惠方面,港区对2012年前新办的大型仓储、陪送、采购类的物流企业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当地政府自企业获利年度起将给予企业所得税市级留存部分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在营业税优惠方面,对2012年前在保税港区内兴办的航运、航空企业从事国际航运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当地将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市级留存部分给予三年全额补贴。
此外,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优惠政策还制定了相应的海关监管政策、出入境检验检疫优惠政策、外汇管理方面的优惠政策以及在保税港区内租赁库房、厂房等优惠政策。包子川称,上述各项优惠政策,从保税港区封关运行之日起实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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