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工商局存在“程序错误”
2日上午,在《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有关农夫山泉、统一砷超标一事时,作为海南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省卫生厅认为,海口市工商局在处理此事时存在“程序错误”。
海南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巍介绍卫生厅疾控处主任科员马永忠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马永忠表示,根据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四部门分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海口市工商局有权就海口市范围内流通的食品进行抽查,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这属于正常监管范畴”。
对于海口市工商局公布初次抽检结果的做法,马永忠认为存在“程序错误”,不符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程序。
马永忠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被抽检单位“理化指标是可以复检的”。根据规定,被抽检单位对初次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质检部门采集样本时都有留样,复检时应对同一批次或初次抽检时留样的产品进行复检。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如果复检结果不合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准确、及时、客 观 地 公 布 食 品 安 全 抽 样 检 验 信息’。”至于公布结果的方式,马永忠认为多种方式均可采取。
检验检疫部门:正在了解情况
针对企业方对检测结果的质疑,在复检结果出来前,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主任吴淑良11月30日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检测程序不存在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对送检样品检测结果负责”。
《经济参考报》记者12月2日上午来到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但遭到门口保安阻拦。吴淑良主任一直不接电话。在等待一个多小时后,该局办公室主任邝力出来说:“你们《经济参考报》记者有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不接受采访的权利。”在《经济参考报》记者再三要求下,邝力表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是有检验资质的,是受委托按照正常程序对产品进行检测,属于正常业务范畴。
对于《经济参考报》记者质疑该局初检结果与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结果不一致,邝力说:“我们有关人员也正在了解情况,进行调查,如果有结果会通知媒体。”对于何时会有结果,他表示不清楚。
损失谁来承担?
《经济参考报》记者2日在海口市工商局采访,询问怎样了结此事,谁来、怎样承担事件的后果时,王建禄表示,个人无法说,要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后再表态。王建禄承认,此事处理的主要失误,是没有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厂家。他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市工商局已派相关负责人赴杭州农夫山泉总部,进行沟通协调,以争取农夫山泉方面的理解。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海口市工商局了解到,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已更换,原局长何运杰已调到省工商局工作,现在由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江鹤担任海口市工商局局长。(记者 李亚彪 王晖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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