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陕西省随之将电网销售价提高3.67分。11月30日陕西省物价局透露——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宣布,自11月20日起全国非民用电价每度平均提高2.8分钱,暂不调整居民电价,未来居民用电将逐步推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随之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业用电均作出相应的调整,我省决定从20日起电网销售价提高3.67分。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举引来我省很多市民百姓的担心。“这会不会是一种新一轮涨价的信号?作为工农业及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资源电价上调后会不会带来一连串的链条反应?”作为普通市民的张大妈看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工业用电涨了,家里用电迟早会涨的。”
涨价信号:居民用电调整是趋势
虽然此轮电价改革再次绕开了居民用电,但是国家发改委已放出了“民用电价过低”的风声。国家拟学习国外经验,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即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
陕西动态:8年来我省未对电价调整过
11月30日,省物价局透露,从2002年以来,我省就一直未对居民用电作过调整,每度电定价为0.49元,加上规定必须的库区基金0.0085元,现在每度电价为0.4985元。在非居民用电价格调整之后,我省将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实行分档定价。
目前,我省正在加紧进行方案的确定,推出时间将会和国家安排的时间同步,最早在明年一季度召开听证会后实施。
基数争议:“87度涨价线”不是标准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调电价后,有媒体报道称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透露“对居民用电推行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拟规划87度,超额将提价。”对此,国家发改委予以否定。国家发改委表示,每户每月87千瓦时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我国家庭每户月平均用电量。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
陕西省物价局表示,电价改革,重要的不是涨价,而是形成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目前,我省对居民生活基本用电额度正在制定中,不会“以87度”作标准,但一定会考虑到普通家庭的承受能力。
外省试点:浙江省“第一阶梯”仅50度
目前,浙江、福建和四川3省已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这些试点或许将成为在全国各地推行“阶梯式电价”的参考。
浙江的居民用电改革已进行了5年左右,居民电价分三个“阶梯”——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电价为0.538元/度,其中峰电价0.568元/度,谷电价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上调0.03元/度为0.568元/度,其中峰电价0.598元/度,谷电价0.318元/度;超过2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电价0.668元/度,谷电价0.388元/度。当用峰谷用电量总和超过50度时,超出的电量部分就开始按“第二阶梯”的价格计费,依次递增。显然,浙江省“第一阶梯”定位在了极少数最低收入人群的承受力上。
市民声音:工薪家庭月用电都在100度以上
“空调、电视、微波炉、洗衣机、电磁灶、饮水机、豆浆机、榨汁机……仔细一数,日常家庭生活已离不了电了。”家住西安南郊附近的齐女士说,“按照目前城市家庭使用的基本电器,除了正常的家用电器外,电费算下来每个月用电在130—150度左右。”
随后,记者调查了周围十来户人家,发现不包括空调用电,一般工薪家庭月用电都在100度朝上。王先生这样说:“浪费电力的情况确实存在,但不是在老百姓的家里。在七八月份,我们三口之家只开一个分体空调,除非热得忍受不了才打开空调,就这样基本每个月用电都会超过200度。如果以87度为第一阶梯,我们再节约也不止用这么多电呀,更别说50度了!”
私企老板赵伟认为,政府对“基本生活需求用电”应该给以明确定义。夏季天气炎热的空调、电风扇用电算不算?冬季天气寒冷的电热毯电热器用电算不算?确定“正常家庭生活用电”不应只计算家庭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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