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外生枝颠覆规则
当谈判接近终点时,更令人惊愕的是一些发达国家不仅在减排问题和基本原则上做文章,还要彻底改变气候谈判的“游戏规则”。
气候谈判一直坚持两条轨道并行,其一是气候谈判的总体框架——1992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发展中国家和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美国在公约下,采取进一步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其二是1997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基础上制定的有法律效力的《京都议定书》,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根据该法的规定,制订2013年后的减排目标。
但在今年10月举行的曼谷会议和刚刚结束的巴塞罗那会议中,欧盟提出把双轨合为一轨,废除或抛弃《京都议定书》另搭新框架,妄图把法定的强制承诺,改成公约下的政治宣言。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也遥相呼应。
中国代表团团长苏伟说:“在谈判时间所剩无几的情况下,提出一种根本违背谈判基础的新方案实质上就是给谈判进程设置了新障碍。”《京都议定书》工作组中国谈判代表李婷则认为,这是发达国家拖延时间的把戏。她说:“接下来在哥本哈根最终上演的,也许是它们从《京都议定书》附件一(指具有限控温室气体排放义务的国家)的‘大逃亡’。”
最终协议还需等待
两年前,各方在巴厘岛达成了“巴厘路线图”,并设定了2009年年底的谈判最后期限。当时,联合国负责气候谈判的高官、《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伊沃·德博埃尔对在哥本哈根达成一份全面协议充满信心。
然而金融危机的突然爆发,改变了一切。即便欧盟也不再热心推动气候谈判,害怕应对气候变化对经济产生负面冲击。今天,列车已经接近哥本哈根。面对发达国家不断倒退的态度,德博埃尔只好改口称:哥本哈根可能难以成为原定的终点,也许只能再达成一份“哥本哈根路线图”,最终的协议可能还需要继续等待。
事实上,两年前许多谈判专家就指出,把2009年年底作为最后期限过于乐观。一份有意义的气候协议,不能离开碳排放量占全球约25%的美国的参与,而美国国会预计到2010年才有可能通过一项气候法案,届时美国政府将拿出真正的气候谈判方案,一些发达国家将会以美国为风向标,所以应把最后期限设在2010年。谈判的进程果然被这些专家言中。
本月初欧盟领导人访问华盛顿时,美国总统奥巴马表态说,哥本哈根会议构建的将是一个“应对潜在生态灾难的框架”。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也呼应说:在哥本哈根达成类似《京都议定书》的协议是不可能的,但达成一份框架协议的可能性仍然存在,这样的协议还是有可能包括发达国家减排的时间表以及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
从一份全面国际协议降级到一份框架协议,这也许会令很多人失望,但气候谈判毕竟是向前移动了一点点。奇迹虽然在哥本哈根不可能发生,但人们还应该把希望寄托于哥本哈根后新的一站。因为应对气候变化、拯救我们生存的地球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谁都不能置之度外。(林小春)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