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冬季供暖三大问题:计费这笔账怎样更合理?(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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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冬季供暖三大问题:计费这笔账怎样更合理?(2)
2009年11月25日 09:21 来源:半月谈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有媒体曝出个别城市“政府机关提前供热,百姓家中挨冻盼暖”的新闻,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只有通往市政府的管道于9日下午开始供热,市区其他区域均未供暖”这短短一句话,将多年以来一直为相关利益方心照不宣的小范围提前供暖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舆论再次一片哗然!其实,提前供暖也并不是一个新话题,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提前供暖往往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办公场所和职工宿舍家属区,因此普通百姓往往很难受益。

  记者曾生活在我国东北地区,在室内却从来没体会过所谓关外的刺骨寒冷。因为记者从小就居住在某大型国有企业的职工宿舍区,那时每年冬天家里的暖气都比该市其他居民区早来半个月晚走半个月,而且暖气也给得格外足,尽管室外是零下30摄氏度大雪纷飞,但室内温度没低过22摄氏度。

  其实,如果真的是因条件所限无法实现大面积提前供暖,以局部提前供暖暂时替代全部提前供暖也不是不可接受的,问题的关键在于提前供暖对象的选择。如果局部供暖对象是敬老院、幼儿园、学校、医院及各类社会福利公益机构而非政府机关大院,相信即便是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普通百姓,体会到的也将是比自家提前供热还要多的舒心畅意!

  现实生活中,提前供暖的对象往往优选了“权力”,这样的局部供暖是少数人的温暖,是权力滥用的温暖。供暖问题仅是事关民生的一个方面,但不正常的“局部供暖”反映出来的却是权力的傲慢与公平正义的缺失。

  关注三:供暖怎样计费更合理

  供暖的问题方方面面,不仅涉及何时供暖、怎样供暖,供暖计费的方式和定价的合理性更是引人关注。

  在福利分房时代终结之后,采暖费也伴随住房商品化的脚步应运而生,与水电燃气费用一并成为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必须支付的硬性开支。但是,由于我国供暖机制改革长期滞后,供暖计量设施改造进程缓慢,因此我国大部分供暖地区只能采取粗放式的按面积计费的方式,这成为供暖商品化过程中的一大瓶颈,也让有关“供暖选择消费权”的诉讼争议屡见报端,而供暖企业更是年年因为供暖费被拖欠而头疼不已!

  去年,我国北方地区掀起了一股供暖价上涨的风潮,兰州、银川、西安等城市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了供暖价格,其中银川市每平方米每月的供暖价格由2.8元上升至4元。而今年以来,各地煤炭供应价格普遍大幅回落,但供暖成本的下降并没有带来普遍的价格下调。据记者了解,仅银川市及时对2009~2010年供暖价格作出调整:将每平方米每月4元供暖费用降至3.8元,实行了煤价与供暖价联动机制。供暖费按兵不动的大部分地区相关物价部门对此的解释是,供暖企业很多仅处在微利保本状态,而各级财政每年也要对居民用热给予补贴。

  那么,完全剥离供暖福利性质的一户一表、按用热量计费的方式是否更为可行,更容易被老百姓所接受呢?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则不那么简单。首先,按实际用热量计费的方式需要大量的真金白银投入进行前期设备改造,用暖单位及个人均不愿承担供暖管网串联改并联的费用,而供暖企业更是由于行业的垄断性鲜有积极性;再有,由于我国居民的消费承受能力有限,因此供暖定价在供暖行业处于完全的垄断地位时如何做到合理透明,需要相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承担更多责任,作出更大的努力。另外,从已经施行一户一表、按用热量收费的地方实践来看,分户供暖已经催生出了“蹭暖”一族。所以说,面对供暖这一特殊商品带来的种种新老问题,相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恐怕要多花点儿心思、多费点儿银子,才能让年年困扰各方的冬季供暖问题有个令大多数人满意的答案。(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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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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