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最快下季度推“阶梯式电价”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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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最快下季度推“阶梯式电价” (2)
2009年11月20日 10:42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阶梯式电价

  方案如何实施

  猜想一:“第一阶梯”可能在87度左右

  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称:国家拟推动阶梯式电价改革方案,将居民用电分为三档: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正常家庭生活用电和奢侈型用电,其中保证基本生活需求用电为“第一阶梯”,拟规划为87度,超过这一数字将逐层调升电价。以国外标准来看,87度在各个国家之间也是个平均值。按此方案,一般家庭用电量都将是“第二阶梯”,所以下一轮的民用电价调整,多数家庭电费将会增加。

  猜想二:向浙江学习,“第一阶梯”仅50度

  目前我省居民用电实施的是峰谷分时电价,峰电价为0.55元/度,谷电价为0.35元/度,平均水平为0.5283元/度。浙江是我国试点阶梯电价三个省份之一,我们不妨以浙江省作个参考。

  浙江省居民电价分三个“阶梯”——月用电量50度以内的,电价为0.538元/度,其中峰电价0.568元/度,谷电价0.288元/度;51度至200度之间的用电量,电价上调0.03元/度为0.568元/度,其中峰电价0.598元/度,谷电价0.318元/度;超过200度的用电量,电价比基本电价上调0.10元,即0.638元/度,其中峰电价0.668元/度,谷电价0.388元/度。当用峰谷用电量总和超过50度时,超出的电量部分就开始按“第二阶梯”的价格计费,依次递增。显然,浙江省这一方案也将“第一阶梯”定位在了极少数最低收入人群的承受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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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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