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硕鼠”再现人人喊打 监管掀起灭鼠大战(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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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业“硕鼠”再现人人喊打 监管掀起灭鼠大战(2)
2009年11月19日 16:5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此前也获悉,有基金公司在业内甚至被戏称为“鼠仓天堂”,这让人对基金管理公司的制度化漏洞更产生忧虑。

  今年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开始施行,《意见》对约束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直接买卖股票进行了规定,同时也要求基金公司加强对各类通信工具的管理,包括对基金公司固定电话应进行录音;应在交易时间集中保管投资管理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对于这两年普遍流行的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和电子邮件实施全程监控并留痕,而录音、即时通信、电子邮件等资料应当保存五年以上等措施。

  据了解,目前基金公司大都安装有摄像头监控,也规定了基金经理在股市交易时间手机须上交;同时,在进行股票投资买卖时,基金经理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操作权。但实际的结果是,这一系列监管措施依然没有起到遏制“老鼠仓”的根本作用。

  对此,监管层于近日表示,基金公司应该强化合规管理,坚决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三条底线。由于此次深圳证监局检查出的“老鼠仓”被抓了个“现行”,基金公司的管理漏洞可能难辞其咎,有分析人士认为,在证明基金公司存在管理过失的情况下,对公司进行连带处罚将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堵疏结合 多管齐下

  在严堵“老鼠仓”的同时,若是此次违规所涉及的是基金经理开户炒股,目前政策法规中“疏导”的空间依然存在。

  “放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不论是基金公司内部职员,还是证券公司相关从业人员都有此想法,其普遍观点是“堵不如疏,不开前门必然有人走后门”。市场人士认为,对于一个每天和资本市场打交道的人,“不让其炒股,基本很难控制”。

  对于种种“明知故犯”的行为,部分业内人士建议可学习国外的相关经验,即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但要提前进行申报,而在政策上也要为基金从业人员开辟正规的投资渠道及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

  杨文斌建议:“在买卖股票之前,从业人员必须申报将要买卖的股票以及持有期限,一般要求至少在3个月以上,采取这一方法的目的是禁止基金经理短炒。”此外他认为,相关政策还需规定,基金经理的个人账户买卖个股若与管理的基金相冲突,操作都应在管理的基金之后,避免借机“抬轿子”。

  对于业内的这一建议,中国证券业协会一位相关人士也表示,监管层的确有讨论采取这一方法可行性的倾向,但毕竟防范难度较大,况且还需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建立与基金业绩更为紧密的薪酬激励机制,使基金经理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也成为另一“疏导”方向。目前公募基金私募化趋势明显,“一对多”业务的开启,将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基金经理更紧贴投资者利益。(桑彤、杨毅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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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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