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珠海十一月十六日电 (记者 冒韪)记者十六日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珠海市中心支局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省实行试点,对中资企业短期外债、担保项下部分业务放宽管理。珠海外汇局近日开始积极推行新政,已有多家中资企业向外汇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提出境外融资、在境内借款接受境外担保的意向。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广东省的试点政策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广东省中资企业可直接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借用短期外债;中资企业向境内借用贷款时,可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担保;合资格境内企业对外担保由逐笔审批改为余额管理等。珠海外汇局在辖区积极推行这一新政,受到企业欢迎。
金融机构和企业普遍认为,试点政策使中资企业借用国际商业贷款更加便利,拓宽了融资渠道;中资企业在境内借用贷款可接受境外担保,境内企业更容易获得境内融资支持,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将得到更多实惠;合资境内企业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简化了以往逐笔审批的登记程序,扩大了企业的对外担保自主权,满足企业融资担保实际需求,支持境外投资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总体上该三项政策在后金融危机时期,对拓宽涉外企业融资渠道、夯实进出口复苏基础、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以及支持企业走出去都有一定帮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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