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超出基价公里数,除支付计价器显示的金额,还要另行支付1元钱燃油附加费。昨日,北京市相关部门透露,北京将完善出租汽车租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政府、企业、驾驶员和乘客四方合理分担油价波动成本,以应对燃油价格波动。
加收燃油附加费另打发票
燃油附加费将采用浮动机制,随油价涨幅调整,每次加收或停收,市有关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告。
目前,出租乘客下车时,计价器自动打印出一张发票,标明行驶里程。开征燃油附加费后,如果行驶里程数小于3公里基价公里数,乘客付费仍执行老“规矩”;但是,如果超过3公里,则须在计价器显示金额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费。驾驶员除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还将出具“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
届时,北京出租汽车将统一张贴加收燃油附加费的提示标识。
油价超7.10元出租将调价
何时征收燃油附加费,将由93号汽油三个区间价格决定:介于4.26元/升(不含)至6.50元/升时,政府、企业向出租车司机发放临时燃油补贴;介于6.50元/升(不含)至7.10(含)元/升时,除临时燃油补贴,加收1.00元/运次燃油附加费(针对乘距超过基价公里的乘客);如超过7.10元/升,北京将按相关规程,研究调整出租车租价,调价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目前,北京93号汽油价格为6.66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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