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要采取三大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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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要采取三大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
2009年10月28日 0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8日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在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推动全社会投资平稳增长方面,下一步要采取三大措施。

  一是不断充实和完善4万亿元投资计划,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根据国务院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安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30亿元中央投资,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开展技术改造。同时,完善政策法律体系,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对商业银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信息服务网络。

  二是抓紧出台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措施意见。在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促进结构调整和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服务和引导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

  三是进一步管好用好中央投资,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不断优化中央投资结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中央投资要进一步向民生、自主创新、节能环保、区域协调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推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抓好中央投资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资本金制度,严格项目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尽快发挥投资效果。坚决抑制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对新兴产业发展也要加强引导和规范,防止一哄而起。进一步发挥中央投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政府鼓励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广泛参与各种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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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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