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被指控内幕交易罪 国美或因此受到处罚(10月22日) 来源:新华网
黄光裕涉嫌经济犯罪被拘一案再次回到了人们的视野中。
10月21日,有消息称,黄光裕一案因证据不足再度被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此前一次补充侦查的内容则是相关内幕交易的具体操作手段等。该消息还称,黄光裕被指控的罪名将为“内幕交易罪”。不知道是否是受了相关消息影响,国美电器昨天在H股市场上表现低迷,截至收盘时报收于每股2.45元,下跌0.81%。
资料显示,内幕交易罪是指评判或通晓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股票、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或单位,在涉及股票、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股票、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股票、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那么,黄光裕这种情节严重的行为到底是以公司名义还是以个人名义进行操作的呢?
“不管是以国美法人代表身份还是以个人名义进行可能的内幕交易,归根结底,该行为的最终受益者都是黄光裕本人。”东南大学法学院张马林律师表示,“当初,这两种方式,黄光裕或许只会从风险角度考虑,估计,他以公司名义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性相对更大。”
“如果黄光裕是以国美集团法人的身份参与内幕交易,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的双罚制原则,国美本身也可能在事实调查清楚后遭一定的法律制裁。同时,这对于国美今后的发展也会产生或多或少的不利影响,比如,一些投资者或许会不再信任国美电器。”张马林进一步指出,“对黄光裕来说,除罚交相关金额外,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区别就在于量刑上,如果是自然人犯罪,量刑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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