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构不得收集5种个人信息
条例原文:《意见稿》第三十六条:“下列个人信息,征信机构不得收集:(一)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所属党派;(二)身体形态、基因、指纹、血型、疾病和病史;(三)收入数额、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四)纳税数额;(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收集的其他信息。不过,在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信息主体特别书面授权后,征信机构可以收集第(三)项、第(四)项信息。”
业内看法:省会银行业人士认为,这一条明确了哪些个人信息不得收集,因为有些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与信用没有关系。
个人信息若有误可要求更正
条例原文:《意见稿》第四十条:“信息主体认为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业内看法:工行有关人士认为,只有在个人信用记录出错的情况下,经开户行出具证明,经人民银行核实批准才可由征信部门进行修改。因此,客户还是应注意自己的信用,不用的银行卡尽量销卡为宜。
忘缴水电费有信用污点不合理
据了解,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
对此,市民金女士说:“水电煤气欠费,纳入到征信信息,有些小题大做,有时太忙忘记去缴了,如果这样就影响个人诚信,不合理,应区分失信行为是无意还是恶意的。”金女士说。
记者发现,网友对于居民水电煤气缴费将逐步纳入征信范围也是意见很大。山西大同一位网友说:“在整个社会没有一个良好的诚信环境下,贷款诚信、信用卡消费诚信,现在的水电煤气缴费也诚信、电信消费也诚信,其实这样的诚信不过是为了维护某个领域的利益,而对整个社会的诚信没有丝毫改善。”湖北荆州的一位网友说:“水电煤气的价格不断上涨,考量谁的诚信?”还有一位网友说:“很无聊,水电欠费就与手机欠费一样,停了就会去缴费,与信用没有任何关系。”
省内银行业有关人士表示,个人征信是信用记录,不是不良记录。各个银行的判定尺度不一致,有的银行认为有两次不良记录,就是信用差,有的银行认为有3次不良记录,才算信用差。但是,总体上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居民应注意自己的信用。市民在买房、买车、办信用卡、买保险时,金融单位都可能要看他的个人信用报告。
提醒:6类情况导致“不良记录”
目前有6种情况易导致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睡眠信用卡”不激活还是会产生年费,若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的信用记录;二、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三、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或分期,产生欠息逾期;四、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五、手机号停用,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因欠月租费而形成逾期,也会造成不良记录;六、被别人冒用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来源:郑州晚报 记者 徐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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