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国家工信部网站消息,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中小企业克服困难,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记者就贯彻落实文件,做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进行了专访。
(一)记者:国务院为什么要出台36号文件?这个文件与过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有哪些新的内容?
答:去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实体经济带来较大冲击,对外向度较高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影响尤其严重。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实施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一揽子计划,国内经济企稳回升已经明确,中小企业生产经营也出现了积极变化。但当前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还不稳固,中小企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国务院对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了部署,印发了这个文件。这些政策是“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中小企业的综合性措施。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企业的关心和重视,文件的出台有利于提振中小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帮助中小企业尽快走出困境。文件将解决中小企业现实困难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推进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在2003年施行《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的基础上,36号文件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律体系;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加快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管理;加强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共29条政策意见。这些政策,都是针对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的,其中:如对困难中小企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金融机构采取的一些体制、机制改革措施;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20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在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和地方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定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等,是首次提出或着重强调的政策点。
(二)记者:目前,贷款仍然是多数中小企业融资的首要选择。但实际上,尤其是小企业要拿到银行贷款非常困难。请问,国家通过哪些政策措施,促使银行更多地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
答:为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银行和银监会做了大量工作,36号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体制上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建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快以中小企业为放贷主体的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发起设立股份制金融机构,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上,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对小企业不良贷款损失给予适度风险补偿;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通过动产、应收账款、股权等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质押品不足问题;对商业银行实行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在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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