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10月12日电 (记者 王穗) 记者今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到2012年,河北省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将大为改善,不仅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而且将实现农村地区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达到12%以上。
9月中旬,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出台了《河北省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规划暨示范县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该行支付结算处处长董丽诗在通气会上介绍,规划实施分三步进行,2009年,选取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迁安市、鹿泉市,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文安县、青县,经济发展水平偏低的馆陶县、万全县共6个示范县,集中精力,从优化账户服务、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拓宽支付清算网络和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等方面,寻求突破。
其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示范县,要建立起有利于实施各项惠农政策的银行账户服务体系,提高银行结算账户在农村的普及率,实现非现金支付量年增长10%。80%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40%的县域银行机构网点接入全国支票影像系统,建成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80%的成年人口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年增长40%,80%以上国家和省级各项补贴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ATM、POS机具在县域的布放数量分别达到30台和150台,在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实现银行卡刷卡无障碍服务;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年增长30%。
2010年和2011年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而到2012年,实现河北省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非现金支付量比2009年增长25%,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内部清算网络健全,能够以电子方式办理跨行支付业务;农村地区人均持卡1张,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商品总额达到12%以上;受理银行卡的商户增长20%,ATM、POS机具在农村地区的布放数量分别达到2500台和3万台,在全国级贫困县实现ATM、POS机具布放零突破,国家和省级各项补贴全部通过银行账户和银行卡发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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