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认为,对于其子公司的上述资金借贷及重大证券投资行为,五粮液未披露、也未纳入财务报表进行核算;在证券投资资金因证券公司清理和破产被限制、扣划后,未调整利润,导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五粮液的第二项违规是:未如实披露重大证券投资损失。五粮液曾投资1.3亿元证券投资,但因为证券公司破产,后来只获得清算后划归458.81万元。五粮液在2006、07、2008年的中报和年报中均将上述资金作为正常的货币资金予以反映,并未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涉嫌虚增利润。
此外,五粮液还存在主营业务收入披露存在差错。2007年度,五粮液控股子公司五粮液供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72.5亿元,但五粮液在其2007年年报中披露该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却为82.5亿元,合并报表后的主营业务收入为73.3亿元,由此导致年报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与实际数据不符,但五粮液未对上述重大差错予以及时更正公告。
“年报虚假”已成被告
“由于2007年年报主营业务收入出现高达9 .22亿元的漏洞,这块肯定是小股民们关注的焦点。关于 这 个 问题,我们早就掌握了证据,代表 五 粮
液的四位小股东,在今年1月份就在成都中院向五粮液和其会计师事务所华信提出上诉。”上海市李国基律师事务所周爱文律师24日向本报记者称。据周爱文称,事情起因四位上诉人早前怀疑五粮液有“年报疑问”,后由律师所委托专业会计人士调查。“按正常情况,公司的合并报表收入要比母公司的收入高,但是五粮液的年报恰恰不是这样的,这说明子公司财务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性。”周爱文称,其在上诉书中已经把五粮液的以上情况作详细说明,而且阐述的内容与目前证监会通报的情况非常“吻合”。
周爱文透露,此前代表小股东对五粮液上诉之路非常艰难,7月份被成都中院裁定“不受理”后,再到四川省高院上诉,但过了一个月的裁定限期后,至今未收到回应。
若定性“造假”核心人物将下课
“证监会对五粮液案件的通报,还是留有余地的。揭露主营业务收入的巨大出入,用了‘差错’来表述,并未定性为‘虚假’。关于‘做错’和‘故意’这间的界定,将最终决定五粮液案的处罚结果。”食品行业证券分析师刘详(化名)告诉记者。“假如定性为‘故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就更恶性,而相应的处罚将非常严厉。”记者查阅证监会官方网站,发现公开信息中“处罚决定”一栏,曾因为酒鬼酒在2003年年度报告、2004年中期报告、2004年年度报告和2005年中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其资金和虚假陈述货币资金数额”,涉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等指控。
今年3月24日证监会对酒鬼酒及其负责人刘虹作出处罚:对酒鬼酒董事总经理刘虹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分别给公司8位高层警告并处以罚款3万元。最严重的是,认定刘虹为市场禁入者,自处罚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上市公司和从事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记者查阅五粮液的公司资料,股份公司现任董事长唐桥自2007年初上任,而把持五粮液多年的王国春自此改任五粮液集团的董事长。为了稳定股价,五粮液的董事长唐桥曾在上周9月11日,自掏腰包以22.2元/股的价格买入2万股五粮液股份,但至23日收盘,唐桥已经短线被套。(本报记者 伍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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