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核心成本须公开透明”
清华大学水业专家称,政府强化监管的最好方法需要公开化和引入竞争机制
受发改委价格司委托,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等组成的调研小组,日前完成了《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修订稿)》。自2006年开始,已几易其稿,但截至目前这一《办法》仍未出台。8月底本报专访了傅涛。傅涛表示,水价上涨是一个国际共同的趋势,中国120个大中城市综合水价每年都以7%-8%的速度在增长。
每个环节都有上涨压力
新京报:最近全国多个城市都在上调水价,现在水价究竟由哪些部分构成?
傅涛:简单来说,我国的供水价格,是按照合法成本加上一定利润率,再加上税费组成的。目前我国的水价制定还处在比较粗放的阶段。老百姓交的钱里头包括了四部分,一种是水资源费,一般是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全国平均下来不到一毛钱;第二个就是调水的费用,涉及五六十个城市;第三个成本就是供水公司的成本;第四个就是污水处理费,最近十年开始征收的,全国平均下来是四五毛钱。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是一种国际趋势。
新京报:是不是每个环节都有上涨的压力?
傅涛:这四个成本的因素有不同的着力点。不同的主体都在呼吁涨价。中央政府的文件也谈到了现在提出调价的几十个城市,它们的出发点都不一样。有的要涨污水处理费,有的因为引水工程要调价,都有不同的理由。但老百姓看来都一样,都是涨价。
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是中央政府要求提高的,2005年开始国家要提高资源性价格,中央政府呼吁最多的是这一部分。自来水公司主要要求提高供水费,同时地方政府也有上调需求。调水的工程往往是跨省的,所以调水费用的上涨压力往往来自地方政府。
供水成本须公开化
新京报:不管是什么原因涨价,老百姓看到的都是供水公司在涨价,却看不清成本,搞不懂究竟为什么要涨?
傅涛:对,因为供水的承担面比较重,但不管是谁的费用都是自来水公司收的。所以老百姓最会看的就是供水价格的不合理。所以自来水公司承担的压力处于第一线是很正常的。
供水成本的公开透明化目前做得不好。水价的问题应该是三方面的关系,是政府、企业和公众三方面的平衡利益关系,不应该被简化为两方面关系。
地方政府实际上是涨价的促成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政府干预的最好方法就是公开化。公共服务就要像上市公司一样,每季,每月,每半年都要发布你的公开报表。要不然就没办法让公众有效地监督。水价的问题不是企业和公众之间的对立,而是三方关系如何平衡的责任。
新京报:水务行业的成本和利润究竟多少才是合理的?有没有规范性政策?
傅涛:真正合理的是行业的平均水平。现在供水公司都不公开数据,所以我们都不知道行业的平均水平。我所说的公开是按季度公开。我认为不必全部吧,但至少细节可以公开,把基本的服务标准,基本的服务人员和基本成本公开。
真正约束这个行业的就是公开,公开的压力不仅仅在于自来水公司还在于地方政府。一直以来自来水公司都是地方政府的资产,而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实行优惠水价等诸多灰色地带,有些地方政府也不愿意公开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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