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一位教授评论说,褚时建一案让人们意识到,国有企业中长期以来的分配问题,开始注意管理者的待遇。2002年的春节,74岁的褚时建因糖尿病获批保外就医,回到家中。而正是在这一年,中国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有媒体以褚时建的继任者字国瑞为例,6年以来,字国瑞的合法收入接近一千万,这个数目褚时建一生的收入也比不上。
数据显示,2002年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以来,高管年薪和职工平均工资12比1的比例逐渐拉大。国资委数据披露,2004年至2007年,国资委监管下央企高管的平均年薪分别为35万元、43万元和47.8万元、55万元,年增长14%左右。国企高管,特别是中央直属企业的高管,年收入往往一经披露,就成为公众争议的焦点。
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正式结束,中国平安保险董事长马明哲660万元的税前收入居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之首。一位从事保险业姓刘的女士,在接受《中国青年报》的采访时抱怨道,比起高管们每个月不用跑单子,就能拿一二十万的薪水,自己跑一个月的业务却只有一两千的收入。在一份名为“央企高管天价年薪是否应该尽快叫停”的网络中调查中,78%的调查者认为“是”,央企高管的天价年薪数目太过惊人,有关部门应该迅速插手,立即叫停。
2009年4月,一份《2008年央企高管薪酬表》再度经网络披露,取代马明哲的是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公司2008年年报显示,傅成玉的薪酬约1200万,再度成为媒体追问的焦点。傅成玉表示,其薪酬由独立董事决定的,是市场行为,而他本人在拿到高薪后已经捐给母公司。
主持人:
我们刚才短片里面,实际上是选择了几位有代表性的人物,从褚时建,包括现在的一些高管拿着天价的高薪。我想听听您从法律方面的意见,因为我们一直在从经济的角度住这个,到底什么原因让高管的薪酬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您觉得如果能够让他们做了,而且能够得到应有的工资,从法律的角度应当建立起一种什么样的机制?
王锡锌:
我们现在谈到高薪的问题,可能更多的时候关注的是国企和央企,为什么仅仅关注这个问题,或者更主要的是关注这个问题?我想肯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首先是一个所有权问题。国企从本质上来说,是国家所有权,政府作为出资人来投资到这个领域中。在这个背景下,也就是说政府是出资人,国家是所有人,全民是所有者,高管在这里不过是经理人。因此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首先我们看到是在公司对企业治理的内部结构上,真正的出资人——政府可能在这里没有发挥一个真正的作用,也就是说在薪酬定价决策的过程中,可能很多时候高管存在一个更多的给自己提供激励,缺乏一种内部结构的约束。这个我们可以叫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说,本来是国有的,但在管理上所有者缺位了。
如果从外部来说的话,政府对国企的监管,本来是可以通过设定一个上限的年薪,比如像奥巴马政府在救市的时候,提出了50万年薪的上限,或者是通过信息的充分披露,让公众能够来监督。这两方面,我觉得应该是法律上应该去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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