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进一步规范央企高管薪酬管理文件很难落实(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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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者:进一步规范央企高管薪酬管理文件很难落实(2)
2009年09月18日 02:52 来源:央视《新闻1+1》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王锡锌:

  我其实看到关于数字的差距,就是所谓12倍的差距,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这种薪酬的差距维持在12倍,当时应该说也是一个指导性意见。但是即便是这样一个指导性的12倍的差距,其实在2002年的时候,当时薪酬界定的时候,推出了这样一个所谓的指导的规定。但是我看到一些资料,当年这样一个12倍的数据就突破了。现在基本上有许多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和所在企业职工的薪酬差距可能达到20倍或者30倍左右。

  主持人:

  刚才我们说到的这是第一部分,就是他的基本年薪。还有一部分叫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是怎么规定的呢?是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所以今天也看到了很多疑问,包括一些专家的一些想法,说绩效的业绩怎么去考核,它这个边界在什么地方?

  王锡锌:

  这个《指导意见》在这个问题上,可能过分地强调的指导性,具体的操作性,应该说还是有很大的空间。当然《指导意见》也说了,接下来可能需要考虑如何在这些核心问题上,做出一些有操作性的规定。但是如果仅仅从这里来看,绩效首先我们要看,央企有各种各样的部,136家可能分为至少有那么几类,我认为有三类。第一是它是具有高度的资源性质的企业,经营资源的,比如说煤炭、石油等等这样的国企,它主要是经营属于全民的一种资源。这时候,这样一种资源垄断型它的收益其实很难跟负责人的经营业绩或绩效真正去找到一种因果联系。

  另外一种就是国家给的政策导致了某些企业处于一种垄断性的地位,这时候企业可能在赚钱,它的绩效可能很好,但是有多少绩效是和企业负责人的表现是有关联的,这是第二个,我们很难判定。

  第三,可能在竞争型的领域,我们说在这个领域,如果市场有竞争的,用绩效来考核,是有可能可以操作的,因为你可以进行比较,所以我觉得绩效本身也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

  主持人:

  您现在收看的是《新闻1+1》,今天我们在演播室讨论的是针对六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要央企给高管薪酬的一个指导性的意见。我们的节目稍后继续。

  主持人:

  这么多年以来,有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就是央企的负责人到底该拿一种什么样的年薪?其实在过去的这些年里,也出现了一些令人费解的现象,我们来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1999年,前红塔山烟厂厂长褚时建因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入狱前,他被国人奉为“中国烟草业教父”。在他执掌云南红塔山烟厂的18年里,有人估算他共为国家贡献了140亿元利税。而他在经济问题入狱之后,人们也开始关注另外一个数据,18年的任期内,他的总收入不过百万元。他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甚至为他算了一笔账,企业每创造1亿元褚时建收入1000元,这位国企领导一年的收入不如当时一位歌星登台唱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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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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