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点退房”行规被改 有多少“惯例”可以重来(6)——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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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点退房”行规被改 有多少“惯例”可以重来(6)
2009年09月07日 13:14 来源:央视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张鸿:对。

  主持人:可能让你不得不去屈从于它。

  张鸿:对。

  主持人:再来看看第二幅漫画,哎呦,我们看到最遥远的这个角落上面写着消费者权益,我们消费者要拥有消费者权益,好像是一条不太平坦的道路。

  霍德明:你看到这么多阶梯,这边推个婴儿车,要走完这条路啊,必须消费者要自觉,把这个平常的路障全部消除掉。

  主持人:是我们把这些“飞”一般的台阶,变成我们可以直接到达的这个顶点,这是最好的一个修正。

  张鸿:对。

  主持人:我们接下来的时间,来看看各界媒体对于我们今天这个话题,有着什么样相关的评论?

  “12点退房”寿终正寝,宾馆消费“潜规则”终被打破。对于打破行业规则,多家媒体也有话要说。

  “千呼万唤,总算改了,很是欣慰”,这是邱宝昌律师在接受北京《晨报》采访时发出的感慨。他认为这一改变,是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政府的督促下,行业迈出的可喜一步。

  《人民日报》发表“挑战消费潜规则”。文章指出,对“国际惯例”的误读,是消费潜规则泛滥的重要原因。我们在维权时,常常遇到企业以“国际惯例”为由,找借口,推责任。企业随意把个别国家的事例夸大成“国际惯例”,选择性移植“国际惯例”相当普遍。有利于保护企业利益的拿来就用,完全不顾是否符合中国国情和传统商业文化。

  《文汇报》刊发“你被潜规则了吗”。文章说,行业协会该好好反省角色定位,正确的做法是自我清理、自我规范,鼓励企业以主动清楚“潜规则”来带动竞争,促进消费,营造公平环境,以维护本行业的声誉。

  北方网发表“打击消费潜规则也是民心工程”。文章说,种种消费潜规则的形成,非一朝一夕之工,消除这些潜规则,同样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消费潜规则的长期存在和蔓延,伤害的绝不只是部分消费者;同时,也伤害了行业自身的竞争力、创新力。

  主持人:刚才在媒体的评论当中,我听到一个非常好的提法,叫“挑战消费潜规则”。我想对于潜规则的挑战,并不仅仅局限在旅游饭店业“12点钟退房”这样的一个所谓的行规,在其他的行业当中,也有有待于我们去挑战的一些消费的潜规则,那么其他行业到底可以从这件事情上,得到什么样的借鉴和启示?

  张鸿:我们首先要明白,行业协会不会主动的站在我们消费者这一边,中国有很多的行业协会,也有很多的行业协会的一些规范,他们的利益一定是为了保障他们行业内的这些企业,或者公司的利益。比如说这个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他的宗旨里面,开宗明义就写,代表的是旅游饭店业共同的利益,他是为会员服务的,这些会员就是他的那些旅游饭店。所以说即使是他在这个规范里边,取消了“12点钟退房”这样的一个硬性的规定,也不是完全的站在我们消费者的角度,而是站在他们的利益上,因为公众舆论对他们的负面评价,也是他们利益的一个损害。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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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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