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仍在继续,但已物是人非。
黄光裕未来命运未定,但引用曾热播的电视剧《潜伏》中有这样一句台词十分贴切。
——“有一种成功叫撤退,有一种失败叫占领”。黄光裕当年对地产的“痴恋”疯狂占领,现在看来此举更像是让他进入了一个“珍珑棋局”。
早前,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除了十万元或以下的讼诉费用外,禁止黄氏夫妇及名下两间公司处理或转移在香港的超过16.55亿港元的资产,包括起诉状列出的持有股票以及名下的户口。
然而近期,黄光裕妻子的一处私人7300万港的房产即将遭转让。
以何名义转让香港房产?
香港高等法院有关黄光裕案件的聆讯将于9月8日进行,但在未聆讯前,此事有了意外的发展。
据香港媒体报道,由黄光裕妻子杜鹃私人持有的浅水湾道56号的房产,有人已经出价7300万港元洽购,可能会在短期内成交。
资料显示,该房子是2005年10月以5500万港元价格购买,若最终成功卖出,账面可以盈利1800万港元,4年升值33%。该房产面积3236平方尺(约为320平方米),有2个车位,若以7300万港元计,每平方尺约为2.3万港元,属目前市场价格水平。根据香港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该房产以杜鹃私人名义持有,2006年2月由恒生银行负责承做按揭。
而早前,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除了十万元或以下的讼诉费用外,禁止黄氏夫妇及名下两间公司处理或转移在香港的超过16.55亿港元的资产,包括起诉状列出的持有股票以及名下的户口。此外,他们还被要求在7天之内向香港证监会交代任何价值超过5万港元资产的详细资料,以及过去两年买卖国美股份的情况,否则将会被检控。
根据起诉状显示,直至7月31日,黄光裕透过ShinningCrown和长域2间公司,持有国美股票48亿多股。直至4月底,杜鹃则透过另外2间公司,持有2亿多的国美股票。2人合共持有逾50亿股。
既然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除了十万元或以下的讼诉费用外,禁止黄氏夫妇及名下两间公司处理或转移在香港的超过16.55亿港元的资产,那么上述房产虽然属于杜鹃私人财产,是否属于上述16.55亿资产范围内呢?
“所谓的资产肯定是包括其不动产的,房产自然在其中。”一个业内知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自己的看法。
那么在还没有聆讯的前提下,其妻子是否有权利提前处置?
“既然香港证监会已经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夫妇禁止处理或是转移16.55亿的资产,虽然还未聆讯,那么理论上她(杜鹃)是不能以私人名义再转让其名下房产的。是否是别的什么人或是原因那就不得而知了。”上述业内知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自己的看法。
那么是谁动了黄光裕其妻子杜鹃名下的房产?到底是杜鹃主动出售还是由于其他原因遭受被迫转让?有待于考证。
而国美官方对黄光裕夫妇相关事情等不作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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