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模式”的主导者、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经理金永祥9月1日向记者表示,当时威立雅和兰州自来水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实有公司资产在特许经营到期后、需要有偿由地方政府或自来水公司回购的规定。
金永祥解释说,30年的经营期,公司需要不断添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公司资产增加部分在特许经营期到期后,应按当时价格折算。
金永祥表示,调研组最为关心的是这条条款是否公允,以及制定该条款中有没有腐败行为。事实证明,这些传言都是不存在的。
关于第二个问题,上述接近兰州威立雅的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虽然住建部还没有完成最终向国务院递交的调研报告,但是从调研结果来看,也没有支持溢价推高水价的证据。
兰州威立雅提出的涨价理由是,为政府承担了大量的管网建设成本,而且提高了供水品质。“成本论”是推高兰州水价的主要原因,否定了媒体报道的“溢价论”。
金永祥说,目前大约14个城市的水价上涨中,涨价最低的就是0.3元/ 吨。兰州涨价0.3元/吨在全国是比较低的,兰州当前水价在全国34个大中城市中也是比较低的。此外,从1992年到2006年,兰州水价上涨了7次,都是在威立雅进入兰州之前的。自从威立雅进入兰州以后,这是第一次涨价。
李智慧认为,由于近些年供水综合经营成本、资产价格、资源价格和环境代价成本提高,我国供水企业经营已经普遍处于“水价倒挂”的境地,涨价是为了维护生产运营。但是溢价收购会导致企业的资本成本高企,外商的投资回报要求以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利润、推高经营成本,是进一步推高水价的因素之一,间接加大了水价上涨的幅度。
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搜狐公益和中国水网主办的“环境讲坛”上对记者说,现在地方水价上涨的理由都不可信,水务企业只有说自己亏损才能涨价。
对于两派各执一词,住建部调研组并没有表态。不过,这份即将于近日递交国务院的调研报告,或许会表明住建部的立场。 (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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