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水厂要挟兰州政府:不涨水价就停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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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水厂要挟兰州政府:不涨水价就停水
2009年09月03日 11:00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独家获悉,兰州水价上涨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领导高度关注。日前,国务院批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此进行调研。

  “住建部城建司两个处长来过,而且还走访了政府、用水企业和普通百姓等所有利益相关方,并召开了几次座谈会。”一位接近兰州威立雅公司的人士9月1日向本报表示。

  当日,当记者就此向住建部城建司司长陆克华求证时,其表示不便接受采访,但是未否认兰州调研之事。

  据本报记者了解,大约8月22日前后,调研组完成工作,并开始撰写调研报告,准备递交国务院。

  内参引发高层担忧

  有据可查的是,住建部在去年已经派过2拨调研组赴兰州调查,但是两次上报国务院的调查结论均是肯定“兰州模式”的。

  今年7月份,兰州召开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兰州威立雅在申请调价的报告中指出,公司亏损严重,因此请求将兰州居民用水每吨上调0.3元或0.4元。

  在此期间,有一份内参递到国务院有关领导案前,其中提到,兰州威立雅以停水要挟地方政府涨水价。

  “国务院有关领导对供水安全担忧,因此批示住建部再去调研。”上述接近兰州威立雅的人士对记者透露说,正是这份“内参”和随后市场主流媒体的报道,将水务改革又推到了十字路口。

  而这次前去兰州调研的人,均是住建部城建司官员。此前2008年的调研中,住建部、发改委等多部门组成的调研组,曾委派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负责人为调研组组长。

  上述接近兰州威立雅的人士对记者透露,调研组并没查到真凭实据表明兰州威立雅曾要挟地方政府,因此“威胁论”难以落地。

  国融大通董事总经理李智慧对记者说,水务是具有自然垄断性特性的公用行业,根据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的要求,即使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对水价调整问题达不成一致,合资经营供水企业也无单方面停止供水的权利。但是,由社会资本实际控制的供水企业能够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影响城市供水的服务水平,如减少净水设备升级投入、降低水质检测标准、推迟管网敷设进度、在遇到事故时因抢修设备投资不足而耽搁时间、降低服务效率。

  “成本论”对峙“溢价论”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了这次调研组的“调研提纲”:一是兰州自来水公司与威立雅集团的合同到期后,其资产转让回兰州自来水公司,是有偿转让,还是无偿转让;二是溢价转让对水价有没有影响;三是溢价转让以后,政府有没有监督和审批工作。

  这几个问题均是敏感性问题。以第一个问题为例,调研组最关心的是:外资是否通过经营期,将资产盘子做大,待到特许经营期满,再高价卖给政府?

  例如,兰州威立雅股权转让时,政府没有将约合9亿元的土地使用权折合在内,在特许经营期满的时候,是否折算成公司资产,由政府高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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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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