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文联)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7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国文联属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中国文联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及项目执行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文联本级和7个所属单位2008年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报人员经费64.90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在编制当年部门预算时虚报行政人员21人,多得经费60.06万元;重复报领干部抚恤金4.84万元。
(二)扩大范围支出18.64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在其行政人员基本支出中,列支临时人员工资、过节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共计18.64万元。
(三)5700万元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008年,中国文联本级有5700万元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四)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3062.30万元。
2008年,中国文联将原由本级执行的4个项目预算中的一部分调整给所属单位执行,涉及调整金额3062.30万元。
(五)印刷业务支出76.05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
2008年,中国文联未执行政府采购支出印刷费53.17万元;所属中国戏剧家协会未执行政府采购支出印刷费22.88万元。
(六)7个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支出585.71万元。
2008年,7个所属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475.71万元。其中:机关服务中心112.85万元,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106.79万元,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98.86万元,中国文联文艺学校36.96万元,中国文学艺术基金会34.97万元,中国艺术报社85.28万元。
2007至2008年,中国电影家协会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图书出版费110万元。
(七)3个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855.40万元。
2008年,机关服务中心共取得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415万元;中国电影家协会取得办公楼出租收入202.77万元。2000年和2004年,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别收到单位拆迁补偿款197.23万元和40.39万元。以上各项收入合计855.40万元,均未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
(八)5个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320.64万元。
截至2008年末,中国书法家协会等6个单位仍滞留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捐款320.64万元。
(九)4个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500.70万元。
自2007年5月起,中国杂技家协会通过截留收入,账外存放资金450.99万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33.33万元,结存资金417.66万元。
截至2009年2月,中国音乐家协会将涉外文化活动结余款项及部分境外捐款共折合人民币28.48万元,除1900美元现钞外,其余均存入了个人账户。
截至2008年末,中国电影家协会将出版社以稿酬方式支付的“回报”款10.37万元账外存放。
2008年以来,中国舞蹈家协会通过截留收入,账外存放10.86万元。截至2009年2月,已支出8.45万元,结存2.41万元。
(十)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
2005年5月以来,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的北京国际美术双年展办公室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截至2008年末,累计取得收入1709.43万元,未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报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按规定编报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对印刷业务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归还原资金渠道;对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的问题,要求责成有关单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对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将捐款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专户”;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科目,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对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的的问题,要求责成该单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国文联应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完善规章制度并加强内部管理以及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搞好财经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培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国文联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多报人员经费的问题,已对2009年相关人员经费预算作了调减;对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已进一步细化了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支出预算的问题,已加强了预算调整管理;对印刷业务支出未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已加强了2009年的政府采购管理;对所属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对所属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的问题,已责成有关单位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管理;对所属单位滞留抗震救灾捐款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将接收的捐款尽快集中到民政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专户”;对所属单位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资金;对中国美术家协会所属单位未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的问题,已责成该单位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国文联及有关单位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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