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外宣办)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2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中央外宣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8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
2004年以来,中央外宣办将取得的电视纪录片发行收入53.86万元,存放在其所属单位,未上缴财政专户。
(二)所属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21.01万元。
2002年,干部培训中心借款给新办的汽车修理厂20万元。2008年,修理厂撤销后,该中心在事业支出中核销了10.89万元尚未收回的借款。2004年,干部培训中心借款给所属新宇盼餐厅15万元。2008年该餐厅撤销后,干部培训中心在事业支出中核销10.12万元尚未收回的借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要求收回并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对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的问题,要求中央外宣办责成干部培训中心今后加强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央外宣办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整改。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已经纠正;对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的问题,已要求干部培训中心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决策和管理机制。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中央外宣办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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