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审计署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会本级和3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1030.50万元。
保监会本级及4个所属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1030.50万元。如深圳保监局2007至2008年在基本支出中列支办公场地装修费200万元,发放交通补贴、误餐补助等共计118.51万元;天津保监局2006至2008年在项目支出中按月发放职工巡考费共计111.71万元,其中2008年发放44.10万元。
(二)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153.62万元。
2007年,未经财政部批准,保监会动用2004年以前职工购房补贴结余153.62万元,用于支付职工购房补贴。
(三)所属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
2008年,深圳保监局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的收入共518万元,其中:在工会账户中收入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拨入的20万元慰问金,全部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职工;收入农行深圳分行支付的办公场地装修补偿款98万元,其中作为午餐补贴发放给员工33.6万元,结余64.4万元。将收到的深圳市财政局拨款400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贴补贴42.94万元,用于办公场所装修及家具采购254.19万元,年底资金结余102.87万元。
截至2008年底,深圳保监局历年拨付给某家受托单位的考试费用168万元,均在往来科目挂账。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保监局存在固定资产管理、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和变更稽查办案项目等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法规调整会计账目;对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的问题,要求今后按有关规定使用事业结余;对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责成该单位调整账目,追回有关款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保监会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深入查找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支出的问题,已按照有关法规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未经财政部批准动用事业结余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使用事业结余;对深圳保监局收支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其调整预算科目,追回有关款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保监会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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