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8年度
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3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局本级和2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预算5亿元未执行。
2008年,因未确定建设实施方案和运营管理机构,广电总局有5亿元项目预算未能执行。
(二)投资2.35亿元建设的广电国际酒店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且未经批准即转让经营权。
2007年11月,未经财政部批准,广电总局将投资2.35亿元建设的广电国际酒店,在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情况下,即向某公司转让了酒店经营权10年。
(三)所属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以下简称国际台)多申报人员基本支出预算100.80万元。
国际台在申报2008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时,将应由所属企业支付工资的45人纳入了预算编制范围,多得财政拨款100.80万元。
(四)所属3个单位投资6.17亿元的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准对外委托经营资产2.25亿元。
截至2008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无线电台管理局五六四台、国际台于2003年至2007年间投资建设的北戴河工作站、专家公寓等工程,累计工程建设投资总额6.17亿元,均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国际台未经批准将投资2.25亿元的专家公寓对外委托经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要求尽快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加紧实施;对广电国际酒店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未经批准转让经营权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向财政部申请办理转让经营权审批手续;对国际台多申报人员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要求将多获取的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要求尽快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对国际台未经批准将专家公寓委托经营的问题,要求解除委托经营关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的科学论证,防止财政资金闲置;加强基本建设投资和国有资产管理,对已完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项目,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委托经营和处置国有资产,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广电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自查发现的问题。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项目预算未执行的问题,正在加紧实施;对广电国际酒店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未经批准转让经营权的问题,正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将向财政部办理经营权转让审批手续;对国际台多申报人员基本支出预算的问题,已将多得的财政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事业单位未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正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对国际台未经批准将专家公寓委托经营的问题,国际台正在整改。
此外,对审计发现的少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审计署另行出具了审计建议函,广电总局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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