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水务回归公益,水价方有公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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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水务回归公益,水价方有公平
2009年08月24日 06:43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听证会。水价涨得让人郁闷,道理不明,理由暧昧,于是有人抛出“外资作祟说”。住建部官员及有关专家正在就水价在部分城市调研(《济南日报》8月23日)。

  在近几年蜂拥而至的高溢价转让水务资产大戏中,部分外资企业的确高调地充当了推手一角,本来水权经营项目可卖两个亿,结果却要卖10个亿。须知,投入是要计算在产出里的,于是,一些前几年高溢价转让水务资产的城市,成了本轮水价上涨的急先锋。

  但事实上,外资在中国水务市场远未达到垄断地位。在华主要外资企业目前所有签约项目的供水总能力不到全国供水总能力的10%。在涨价冲动面前,内资外资所遵循的逐利逻辑是没有分别的。

  水价改革是大势所趋。这些年,一方面是水处理标准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持续多年在CPI高企下克制不涨价的压力需要理性释放,水价适度上调也是合理诉求。但水价从经济问题演变为民生问题,关键不在涨不涨,而在于向群众交代清楚“为什么涨”、“怎样涨”。

  无论谁来经营水务,水的公共产品属性是笃定的。公共产品必然带有公权市场的垄断性。“特许经营”不能走完全市场路线,需要以合理利润率来回应消费的公益性与投资的稳定性。

  要还原水产品的民生属性,政府的公共服务当有所作为。水务回归公益,水价方有公平。一是财政必须对管网建设承担相应责任,降低水企投资性成本,防止其借折旧率牟利;二是对“保本微利”等原则进一步厘清;三是尽快明确水价定价机制,改变其混乱不透明的态势,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水务等公用事业改革到了反思“一卖了之”的时候了。

【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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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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