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政府有责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副会长傅涛说,垃圾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政府。
“政府收了纳税人的钱,就有责任把垃圾无害化处理掉。”傅涛认为,垃圾的资源化不完全是政府的责任,但是无害化处理政府一定是有责任的。同时,在政府责任下并不排除市场机制。
傅涛的看法是,垃圾处理政府既可以自己做,也可以请别人帮它做。即使是采取市场机制,政府也不能免责,如果垃圾出了事儿,政府一定也有责任。对政府来说不存在赔钱来进行垃圾处理,因为是你的责任,既然把垃圾处理看成是公共服务,那么,政府就有这个义务。政府要投资,仅投资了还不能完事,还要进行监管。
王维平也认为,垃圾问题关系到公众的生存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所以它是一个关系民生的公益性基础事业,主要责任应该是政府。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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