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最新表态:“仍未发现”不当行为的证据
8月11日,力拓公司在其网站上发表声明。这则题为《关于上海的员工(更新2)》的声明援引力拓公司铁矿石部门负责人萨姆·沃尔什(Sam Walsh)的话,表达了力拓公司对4名因为涉嫌为境外刺探和窃取中国国家秘密,已于7月5日晚被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的员工现状的关切。但他同时表示,力拓公司目前仍未发现任何能证明该4位员工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据。
这是力拓公司就“间谍门”的第二次表态。
此前的7月17日,力拓公司曾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援引沃尔什的话说,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力拓员工涉嫌向中国钢铁企业行贿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并表示在上海被刑事拘留的4位员工的表现一贯符合力拓公司的“严格且公开的道德行为规范”。
沃尔什所指的媒体报道,是7月15日《中国日报》在头版刊发的题为“‘Bribery is widespread' in Rio case ”(力拓案涉及大量贿赂事实)的报道。该报道援引一位来自某大型钢铁企业的高层人士的话称,力拓在与中钢协的谈判前就认识了16家钢铁企业的谈判代表,而这些谈判代表掌握了重要的行业信息。披露上述信息的高层还表示,力拓贿赂了这些谈判代表(以获得相关的行业信息),这已经成为该行业中的一项“潜规则”。
报道还提到,如果有些钢企的代表不愿意接受贿赂,力拓就会削减对这些钢企的矿石供应量。最后,整个钢铁行业都接受了贿赂。
该报道一见报,旋即引起了其他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一些澳大利亚的媒体也转述了相关内容。7月15日晚6点,澳大利亚最有影响力的报纸之一《世纪报》(AGE)在其网站上,就网民是否相信中国媒体所报道的力拓对中国钢企相关人员进行贿赂的说法开启了一项网络民意调查。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在调查开通后的8小时内,该民意调查共收到了97个回复。其中,超过半数的回复表示他们相信报道中提到的力拓贿赂中国钢企的说法。
例如,一位叫“sydneypaul”的用户称自己是一家酒类出口商的员工,在中国工作过几年。他在回复中打了一个比方,如果不涂润滑剂,车轮就不会转。而另一位叫“rogy”的用户也提到自己曾在中国工作过两年。他认为在中国,类似的商业贿赂很常见,“就像做足疗、唱KTV和洗桑拿一样”。
还有一些回复提到,如果力拓行贿的说法被证实,16家中国钢铁企业中涉嫌受贿的相关人员也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
《中国日报》报道刊发的第二天,7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例行记者会上回答记者关于力拓案的提问时强调:中国政府始终不渝地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定不移地奉行欢迎、吸引外资的政策。对到中国来投资兴业的外国企业,我想引用一句中国的俗话:“恭喜发财”。我们希望在中国经营的外国企业都能赚到钱,我们也愿意为他们赚钱提供良好的环境。同时,我还要说一句中国的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就是法律,也就是说我们要求外国在华投资企业遵守中国的法律和规定;第二层含义就是诚信,我们希望外国公司遵守商业道德,不能偷偷摸摸。
秦刚同时还表示,“此案正在由中国有关部门依法审理之中,我不掌握有关细节。”
中国部分钢企被指有受贿“前科”
在尚无定论的力拓“贿赂门”之前,一些中国钢铁企业就曾有过接受商业贿赂的不光彩“前科”。
2007年7月,《财经》杂志刊发了关于美国史尼泽钢铁公司(Schnitzer Steel Industries)前高级副总裁史昌吾(Si Chan Wooh)因向中国国有钢铁公司行贿,而同意向美国证交会支付罚金的报道。该报道援引美国证交会于2007年6月29日向美国俄勒冈州地区法院提交的诉状,称史昌吾向中国国有钢铁公司支付的贿赂费用总计超过20.5万美元,涉及30笔交易。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检索到,同年12月13日,美国证交会就同一案件事实,针对史尼泽钢铁公司原首席执行官、董事会主席罗伯特·菲利普(Robert W.Philip)也提起了诉讼。
上诉两份诉状都载明,总部设在美国波特兰的史尼泽钢铁公司,为获得对中国和韩国的部分钢铁企业出售废钢材的合同,在1999年~2004年间分别向中国和韩国的钢铁企业行贿超过190万美元,而其获得的合同给史尼泽钢铁公司带来的总收入超过5亿美元。其中,史尼泽钢铁公司及其子公司以现金、回扣或礼品的方式,对中国国有钢铁企业工作人员的行贿数额约为20.5万美元,获得了30笔出售废钢材的合同,总收入约9600万美元,净利润约630万美元。
此外,两份诉状还都提到了史尼泽钢铁公司采用了类似的手段,向中国和韩国的部分私营钢铁企业行贿约170万美元。其中,对中国私营钢企的行贿数额达到42万美元,从中获取的合同所带来的总收入约2.14亿美元。(记者 来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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