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八月四日电 (记者 罗钦文)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决策,为海峡西岸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商机。福建银监局四日对此表示,将继续引进全国性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特别是大型外资银行来闽设立分支机构。
紧随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银监局也出台了相应的具体措施,推动银行业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
“支持东亚银行、星展银行福州代表处和厦门国际银行泉州代表处升格为营业性机构,提升服务能力”,“争取台湾银行第一批来闽设立机构”,“争取已具备离岸金融业务资格的外资银行授权在闽分支机构开办离岸金融业务”,这些新举措体现了福建对外(台)资银行在闽布点发展的支持。
福建银监局也表示,创造条件鼓励商业银行在闽设立区域性业务总部和金融服务外包机构,积极培育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机构加快网点拓展,优先支持向产业聚集地、保税区、台商投资区和科技园区等重点地区延伸机构网点,继续支持中小商业银行在经济发达、金融服务需求旺盛的县域增设分支机构,构建“大海西”金融服务网络。
在发展农村金融机构方面,福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支持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良好、内部控制完善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收购、兼并或战略重组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吸引台港澳银行业机构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制,战略入股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据福建银监局规划,福建要在漳平、福鼎、连江、安溪、闽侯、漳浦等地设立村镇银行,至二0一一年实现每个设区市至少都有一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依托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积极引进境内外银行业机构前来设立贷款公司,增强农村金融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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