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7月30日电 (见习记者 沈文剑) 备受关注的浙江宁波市区居民生活用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听证会于29日如约上演,宁波市政协常委、市环境学会秘书长胡文翔在调查走访、遍阅资料后得出的四个“缺乏”发言赢得满堂喝彩。一番逐条批驳、逻辑缜密的阐述把该市前不久拟定的自来水调价方案再次推到风口浪尖。
针对水价调整方案,胡文翔从《审计报告》、成本监审结论、对居民生活影响分析等四个方面逐一阐述自己的观点,旗帜鲜明地表达出反对调价的初衷。最后,他在全面分析事实的基础上,亮出自己的调价原则。
胡文翔首先说《审计报告》缺乏权威性。他认为自来水总公司、城市排水公司是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的国有企业,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会计事务所虽然有资格承接审计业务,但对这两家重要国有企业而言,它的公信力显然不足。”胡文翔表示,该《审计报告》权威性缺乏。
他接着盯上该市发改委给出的成本监审结论,认为其客观公正性缺失。“在成本监审结论中,没有把这两大企业的非主营业务收入用来抵扣主营业务经营成本,导致企业的成本明显偏高。”胡文翔指出,两企业都有一些非主营业务,特别是自来水总公司下属的公司林立,“三产”众多,其收入相当可观。
关于调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分析,他批驳方案的分析缺乏科学性。胡文翔认为,方案只分析调价对居民生活的直接影响,“水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之一,水价上涨之后,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生活用品等都将‘水涨船高’”,因此,这样的分析缺乏科学性。
至于调价方案的整体效果,胡文翔则认为缺乏合理性。2006—2008年为本次调价的成本监审期,他用表格列出该时段内市区居民收入和CPI累计涨幅分别是39.8%、10.8%。但根据调价方案,居民生活到户水价提升达50%以上,胡文翔表示增幅明显不同步。
最后,胡文翔对水价提升提出自己的原则。他认为居民到户水价提幅应取10.8%-39.8%之间的平均值,即20%-25%,最高不能超过25%。按照他的模式,宁波的到户自来水价将不能超过2.75元∕立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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