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答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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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负责人就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答问
2009年07月27日 21: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7月27日电 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就《办法》的发布实施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

  答:《办法》是银监会近年来一揽子贷款业务监管法规修改与制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起草本《办法》,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在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背景下,《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配置信贷资源,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从而保障信贷资金流向有效的实体经济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项目,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办法》也有利于防范贷款快速增长形势下的银行风险,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管理的质量,有助于防范未来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进一步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二、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国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实践中的良好做法逐步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从国际上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管理有成熟的经验,在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方面有很多已成为行业惯例的良好做法。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借鉴国际上的良好做法,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更新风险管理理念,应用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基本建立和逐步完善了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长期的风险管理实践中积累的良好经验值得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广实施。

  三、对现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监管制度进行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银监会成立后,倡导以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明确监管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但面对近些年我国金融资产显著增长,信贷资产规模迅速扩大的状况,如何保障贷款资金的安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银行业监管的重要责任。同时,由于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模式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还存在相对粗放的地方,信贷文化还不够健全,尤其是贷款支付管理较为薄弱,在实际贷款活动中存在贷款资金不按照贷款用途使用的情况,从而可能诱发系统性风险,影响到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与发展。该《办法》系统地规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固定资产贷款的流程,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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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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