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7月23日电 (徐金波 吴忠新)根据武汉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2日通报,2006年至2008年,全市每年新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年均313件,涉案总金额达1.98亿元,并呈现出4大特点。
武汉市治贿办负责人指出,从近三年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来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商业贿赂案件数量仍在高位运行。2006年至2008年,全市每年新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年均313件,涉案总金额达1.98亿元。当前商业贿赂问题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特别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后,顶风违纪违法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二是商业贿赂发案领域仍然比较集中。近三年,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出让、图书发行、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六大领域发案数量占到案件总数的一半,工程建设和医药购销两个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近40%,发案相当集中,成为商业贿赂的“重灾区”。
三是商业贿赂对象党员干部占的比重较大。从近三年已查结商业贿赂案件的涉案人员来看,有17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占涉案人员总数的30.7%;涉及国家公务员161人,占涉案人员总数的27.8%。
四是商业贿赂腐蚀层面仍在蔓延扩大。近年来,该市先后查处了一批医务工作者在医药购销活动中收受“回扣”,少数医院领导、科室主任和在专业方面颇有造诣的专家教授,他们在医疗设备、检验试剂、医用耗材和假体等大额资金采购活动中,具有绝对的选择权甚至决定权,大肆收受“回扣”,败坏了医务工作者的崇高形象,影响了医院学术科研发展,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危害十分严重。
武汉市治贿办负责人强调,面对当前商业贿赂案件易发多发,一些重点领域的“潜规则”尚未得到破除、一边专项治理一边顶风违法违规现象依然严重,商业贿赂腐蚀面呈蔓延扩大之势的严峻形势,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决不能放松,必须始终保持惩处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的要求,加大对行贿问题的查处和惩治力度,特别是对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因行贿行为导致损害群众健康、危害生命安全等严重后果的,或是行贿次数多、金额大的,以及大肆腐蚀党员干部、拉党员干部“下水”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查处,从严惩治。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司法处理、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查办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发生的长效机制。
当天,武汉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公布了武汉市交通委员会计划处原处长、武汉市交通建设投资公司原董事长、武汉市交通委员会建设监督处原调研员黄家吉受贿案,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原队长杨秀凯受贿案,武汉市东西湖区总工会原主席廖邦俊受贿案,武汉市第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甘笑军受贿案,武汉市中心医院检验科原主任詹喜焱受贿案,武汉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检验部原主任游上游受贿案,武汉市江夏区外贸总公司大桥良种猪场原场长徐绍洪受贿案等7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此外,深圳美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衣某某、副总经理易某,湖北红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夏某某、武汉平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胡某某等9起13个单位的商业行贿不良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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