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8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审计调查提出的问题,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和非税收入预算管理。2009年,各省级财政均在按照财政部告知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制省级预算的基础上,将省对下补助预计数提前告知下级财政,切实提高了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同时,各地陆续着手将土地出让收入等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有的地区整改进度较快,于2008年底前已将调查发现的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二是注重保证财政决算的真实性。各有关地区在整改中,均突出强调了财政决算要如实反映财政收入、支出和结余规模,有的地区已对虚列支出等问题通过调账进行了纠正,有的地区还将长年结转及已完事项的结转财力列入了净结余统筹安排。三是着力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加大账户归并清理力度,严格规范有偿出借财政资金行为。2008年,4个省(自治区)本级共撤销了22个账户,有的地区已将专户滞留专项资金拨付到下级财政或项目。
四、审计调查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努力提高预算完整性。目前,中央财政虽已将下年转移支付预计数提前告知地方,但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相比,预计数与实际数仍有较大差距。地方据此准确编报预算仍有一定难度。财政部应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地方转移支付预计数的科学性,以利于地方完整准确编制预算,同时尽快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开发区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专户管理,切实保障决算真实性。当前对部分财政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的方式,既影响决算支出的真实性,也不利于地方政府和人大对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财政部应加大专户清理归并力度,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同时,避免出现虚增财政支出的问题。
(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监督。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自觉依法行政,特别是地方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规章制度;地方各级人大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地方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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