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疑问需“点对点”解答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有识之士指出,对油价调整的分析应尽量理性,众多反对声的实质是当前油价调整机制不透明,怀疑油价上调得益者是垄断集团。
某报网络版上,一篇《莫名其妙的油价“罗生门》的署名文章分析认为,发改委从节约资源角度入手,要积极利用价格和税收杠杆,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从道理上看,中石化权威人士仅仅比较中美油价,因而并不全面。发改委的解释似乎全面一些,但却有点避重就轻,没有“点对点”地解答公众的疑问。
文章认为,事实上各国油价并不是一个秘而不宣的机密,现在中国的成品油价格水平仅位于世界中游的水平,即使与同样是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和印度相比,中国的成品油价格仍不算高,特别是巴西的人均石油资源还远高于中国,但成品油价格却接近中国的1.5倍。
文章认为,虽然垄断有可能带来高价,但如果政府能够更多地通过税收手段来调节油价,让油价上涨的收益不是更多地流向坐享其成的石油公司而是转化成政府税收,那么这样的油价上涨想必会更得民心。
林伯强认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办法》公开了石油价格调整的操作原则,但没有将成品油定价公式完全透明。选择不完全透明的方式,初衷是想达到既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又避免市场投机的目的。但是,对于带有市场成分的政府定价,信息是否公开都会导致投机,能选择的是哪一种的成本低。
不按规则调整的成本很大,除了会影响调控者声誉,还会导致更大的市场不确定性。当然,调控者不按规则调价往往有其宏观考虑,如经济和老百姓负担承受能力的问题,在发展中国家,这是实实在在的问题。那么,能不能按规则调价,而负担问题采用其他补贴方式呢?或者,如果不能调整到位,能不能跟大家说明为什么不能呢? (本报记者张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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