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变身金股之王揽财千万 主角被终身市场禁入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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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介所变身金股之王揽财千万 主角被终身市场禁入 (2)
2009年07月14日 09:4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非法证券咨询敛财数千万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牛市中,或许谁都能点股成金,而漫漫熊途却能让股民真正看清“大忽悠”们的庐山真面目。

  2007年10月开始,上证综指在到达6124点的高位后,开始一路狂跌,“金股之王”推荐的股票也没能幸免于难。几个月后,许多投资者发现被骗,开始向各地证监局举报“金股之王”。

  2008年4月22日,深圳证监局对“金股之王”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从现场所搜集的证据来看,仅2008年1月到3月,“金股之王”以卖软件为名就骗取股民数千万资金。

  河南省周口市的股民任某说,他在河南电视台看到“金股之王”的节目。节目中,分析师刘博威称他推荐的股票能连续涨停,并说拨打屏幕下的免费电话可以免费送金股。拨打电话后,他开始每天接到业务员李某电话,说刘博威所选的股票很牛,许多人与他合作发了大财。12月12号,刘博威亲自给他打了电话,称一只好股票能翻番,而且下午要布局,让他半小时内把钱汇到他指定的银行账户。在打入6万元后的第三天,刘博威才向他推荐了2只股票。买入之后,两只股票开始连续下跌,自此之后,刘博威也“人间蒸发”了。

  江苏省淮安市的股民朱某也举报,他在看了江苏台“金股之王”的节目后,汇了6800元购买了半年软件使用权,而且买了“金股之王”推荐的一只号称能有30%收益的股票。然而,在买入该只股票之后,股价却从14.8元下跌到8元左右,损失近万元。

  专家建议:追究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所有人王忠娟、孙胜为市场禁入者,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认定马勇、刘博威两名证券分析师为市场禁入者,5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时,依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的规定,撤销马勇、刘博威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治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首先要提高广大投资者的风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让他们认识到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方式手段及其危害。

  其次,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与证券监管部门协同合作,增强公权力对非法证券活动的打击力度。“许多案件实际上涉及到非法经营和非法广告宣传,在这方面,就必须依靠公安和工商部门的介入。”

  再者,相关媒体也要高度自律,仔细甄别,预防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广告出现在屏幕上。

  最后,也要倡导证券资讯界相关人士尊重商业伦理道德规范,尊重投资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证券法律人士杨兆全律师则表示,目前对非法咨询的违法定性过轻。

  “现在及时查出来,最多是非法经营,判得很轻。而且受害者报案的实际上还是少数。其实,很多非法咨询其出发点就是欺骗,明知自己根本无法提供承诺的服务。因此,法律上应该定性为诈骗罪。”

  杨兆全特别强调媒体在杜绝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中的责任。杨兆全说:“对股评类的节目,不允许媒体当作广告卖。如果当作广告卖,要在节目中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投资者上当如果与媒体有关,完全可以起诉这些不负责任的媒体,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在今后的节目中谨慎从事。”(实习记者 张欢)

【编辑: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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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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