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起,新的《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开始实施,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等规定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道保险。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考验:法规“打架”
事件:王老吉再陷“夏枯草门”
新招:暂缺
今年5月份,红罐王老吉再度陷入尴尬的“夏枯草门”。有消费者以其添加了夏枯草这种并未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的物质,欲将其告上法庭。卫生部有关人士也承认,王老吉中部分成分和原料不包括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食用中药材名单之列。正当矛头都指向王老吉时,事件却峰回路转。王老吉回应,早于2005年已将配方在卫生部备案。最后,事件以卫生部承认夏枯草已备案告终。然而,仍然让人摸不清头脑的是,既然依法备了案,为何又不在法定名单之列?这种“双重标准”到底哪个说了才算?
难点诊断:这是由于法规(法定允许名单)更新滞后所造成的“打架”现象。我国不少食品标准和法规都存在更新滞后现象。
新法支招:目前《食品卫生法》里暂时还没有针对食品标准或法规的及时更新提出要求。
考验:抗生素残留
事件:问题多宝鱼药物超标
新招:管理链条向前延长
2006年11月,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对多宝鱼的一次抽检结果,发现采集的30个样品全部检出了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有渔药经销商爆出了一个“潜规则”:不少多宝鱼养殖户都在用呋喃西林。事实上,不仅价值较高的水产品存在抗生素残留,牛奶中也有同样的问题。让人担心的是,如果长期食用抗生素残留的食品,会增加人体内细菌的耐药性,导致降低或完全抵消抗生素类药物的疗效。
难点诊断:原来的《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只针对食品,没有兼顾对上游农产品等食品原料的监管,也没有对农产品质量根据和抗生素残留等作出明确规定。农产品的质量监控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来监管。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等现有的几个食品强制性标准整合统一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管理的链条大大向前阶段延长。
考验:名牌免检
事件:雀巢奶粉碘超标
新招:取消免检
2005年4月,世界最大食品企业雀巢在黑龙江双城生产的部分批次奶粉被浙江省工商部门检出碘含量超标。类似的“问题”名牌食品还真不少。同年6月初,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爆出用过期牛奶回炉加工成新奶销售的“回炉奶”事件。不久后,哈根达斯也因为其位于深圳的店铺在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西式糕点加工,被当地卫生监督所罚款5万元。对于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接二连三出事,许多消费者都感到非常震惊,纷纷质疑:名牌食品还可信吗?
难点诊断:为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从2000年开始,组织实施了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不少知名食品企业也向国家申请成为免检产品,由此也引发出新问题:在免检期内,如果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新法支招:《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堵住了监管漏洞。(记者 黄海云 实习生 潘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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