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存在一个巨大的购买、使用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买方市场’。”相关专家指出。
“很多单位常年在我这里开,我们在这一行干了很多年了,老客户很多的,如果你以后经常在这开的话,价钱也可以优惠。”售卖假发票的金先生对记者说。假发票售卖者小丁也说,在他这里交易,不用担心发票质量,因为,这里买家众多,生意也做了很多年了,有不少都是老客户。
在某网络公司工作的龚小姐对记者坦言,她经常会被公司派去外地出差,有时在外地会不小心把差旅的单据弄丢,为了不让自己有所损失,她会去买假发票。“我也知道这是违法,但买假发票容易,拨通电话发个短信就行了,交易都不用见面,觉得不会被人发现。”龚小姐说。
从假发票卖者承诺的“今天把要求发过来,最迟明天就能收到发票”来看,支撑着这个非法倒卖发票系统“高效”运转的,一定是庞大的买方市场。可以说,制售假发票的卖方为买方提供了相当的便利,买方从获得信息,到完成交易都比较轻松。
“一些纳税人和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取得的虚假发票入账核算、财务报销、抵扣税款、办理出口退税等事宜,这严重威胁着国家的经济和税收安全。”税务总局稽查司相关负责人说。
惩罚力度有待加大
为加强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去年11月,国务院成立了由税务总局、公安部等16个单位组成的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围绕印制、兜售、虚开、代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等环节,实施综合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通过近一时期的综合治理,目前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初见成效。据介绍,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各地已立案查处127起发票犯罪案件,收缴假发票256万余份,并就近2万条发票违法短信、7千多条互联网发票违法信息进行依法处理。
“在严厉打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还加大对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查处力度。”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关专家指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要“买方”与“卖方”同时进行,这样才能积极有效。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说,对违法买卖发票的惩罚力度不够也是发票违法犯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对犯罪分子来说,铤而走险的收益要大于受到惩罚的力度。
“应加大对发票违法犯罪的惩罚力度,同时逐步完善我国社会征信系统。一个人违法买卖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处,就应该纳入征信系统,就像信用卡逾期付款一样,成为不良信用记录。”张斌指出。
新华社记者何雨欣、李延霞、姜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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