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研究开征新税种:物业税、环境税
《意见》第九项的要点是“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
《意见》重申,2009年要继续推进两个新税种的开征。一是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二是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意见》称,将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税收制度;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制定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加快理顺环境税费制度,研究开征环境税;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此外,《意见》提出继续推进几项税费的完善和改革。一是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税收制度;三是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四是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针对税制改革,杨宜勇认为,出台资源税和环境税是一种强烈的信号:“国家通过税制改革诱导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方式的转变”。因此,税制改革体现了国家更多靠的是经济、法律手段,逐渐淡化行政手段。
记者了解到,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并使物业税的总体规模与之保持基本相当。这样一来,物业税一旦开征,将对地方政府、消费者、投机者的经济行为产生不小的冲击。
一位专门研究房地产的专家昨天告诉记者,由于物业税征收的很多细节尚不能确定。比如:土地出让金是否会减少?流转环节的营业税是否会取消?从第一套房开始征,还是从第二套房开始征等。因此,还无法判断该政策对楼市的具体影响。不过,他认为,“从房价上看,该政策对楼市的影响还是利空的,但从减少房屋空置率、提高城市可持续性发展方面来讲,则应该属于利好消息。”
3.鼓励民间资本 进入垄断行业
《意见》第三项的要点是“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渠道”。
在调动民间投资进入垄断行业方面,《意见》提出,加快研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石油、铁路、电力、电信、市政公用设施等重要领域的相关政策,带动社会投资。
针对民间投资的改革建议,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认为这样的政策是很大的进步,但是如何“贯彻落实”才是最重要的问题。他表示,非公36条已出台很久了,但真正落实的不多。
针对铁路、电信和邮政等市场化改革步伐稍慢的行业,意见还指出,抓紧研究制订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制定出台配套监管政策,加快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
《意见》要求,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和农电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扩大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特许经营范围。
保育钧认为要深化鼓励民间投资的改革,尤其是民间投资进入垄断领域的改革,首先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其次,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公开国有企业的经营预算,信息披露要完善,否则民营企业很难与国企合作。
“要深化鼓励民营经济向重要领域的改革,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国企的自然垄断局面,并且在金融体制上出台配套措施,让民营企业能获得有效的贷款”保育钧强调。(记者 吕天玲 实习生 梁克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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