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昨日就《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在市场扩容预期下,沪指跌破2600点。
专家认为,IPO重启短期内对投资者并非利好,但大多数专家认为重启时间应在创业板开闸之后。
四项措施
利于散户提高中签率
证监会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在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这意味着暂停8个月的IPO将重启。根据指导意见,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09年5月22日至6月5日。根据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改革将主要集中在推出四项措施。
一是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和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每笔申购的最低申购量。
二是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不再参与网上申购。
三是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
四是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提示所有参与人明晰市场风险。
证监会发言人说,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预期目标是:新股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优化,买卖双方的内在制衡机制得以强化;股份配售机制的有效性得到提升;在风险明晰的前提下,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得到重视;显著增强一级市场的风险意识。齐鲁证券研究所所长胡伟东表示,意见将利于提高散户的中签率。
三大焦点
定价方式
需为市场化定价建立配套的机制
尽管监管层一再表示股票发行进一步市场化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但市场仍在是否应将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上存在较大分歧。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表示,市场化定价是目前讨论新股发行制度的关键,从新股发行定价本身来说,必须尊重市场化的原则。但因为放开市场定价后,特别在创业板很可能出现上百倍甚至几百倍的市盈率,导致市场上出现了批评的声音,这也是监管部门拍板时考虑较多的问题之一。但是他认为新股发行市场化是必须的。“一个逐步走向规范的市场,很难避免这个阶段。”
“市场化定价机制需要有一定的市场条件”,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认为,如果制定市场化定价机制,则需要明确一个目的——让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存在风险,甚至出现新股上市首日跌破发行价的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风险足够大到让机构望而生畏,保护中小投资者申购新股的利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主任徐洪才认为,将市场化定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需要讨论的是仅仅依靠市场化定价还不够,仍需为市场化定价建立配套的机制,尽可能提高流通股比例,缩短限售期加快流通过程,通过倒逼机制让二级市场回归内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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