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征求新股发行体改意见 新股发行六月重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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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征求新股发行体改意见 新股发行六月重启
2009年05月22日 21: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五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阮煜琳 刘育英)中国A股市场在进入长达八个月的IPO暂停场面后,有望于今年六月份重新启动。中国证监会今天表示,在六月五日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后,会安排新股发行。

  中国证监会二十二日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至六月五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说,在《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并正式发布后,即会安排新股发行。

  自二00八年九月份开始,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逐步步入熊市,新股发行工作实际上一直处在暂停状态。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曾公开表示,将随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考虑用新的方式来重启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股)。

  据介绍,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涉及面广、影响大,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拟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现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去年以来,证监会对有关股票发行体制改革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市场各方意见,并对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的发行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形成了发行体制改革的思路。总体思路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

  这位新闻发言人表示,新股发行体制影响广泛。为保证改革的平稳推进,尽量减少改革中的不确定因素,也为了进一步培育市场机制,证监会将统筹兼顾改革的力度和市场的承受程度,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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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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