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针对达能在上海的记者招待会,娃哈哈又发表《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一文。文章中,娃哈哈的火药味似乎一点都没有减少:“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达能当初实际上就是在有预谋地为中方设计陷阱,实现其资本控制的目的”。
文章称,当初与公司谈合资的外方是百富勤和达能在新加坡组建的金加公司,随后百富勤出售股权给达能,由于根本不需征求中方的意见,中方没有机会取得控股权。达能当初实际上就是在有预谋地设计陷阱,实现其资本控制的目的。
对于双方争论的“娃哈哈”商标归属问题,娃哈哈表示,娃哈哈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但娃哈哈报批后,国家商标局从保护民族的驰名商标与知名品牌角度出发,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故达能又要求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必须强制备案,这份变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样不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因此,达能提出两份内容完全不一致的、上报商标局备案与实际执行亦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而且要求中方强制执行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这不仅是欺骗政府监管部门,更是漠视中国法律的行为”,娃哈哈昨天强调,从1999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署到现在,许可期限也基本届满。
达能昨天下午也迅速发来声明,称准备进行严肃商业谈判,同时也强调了司法机构对合同有效执行的权威判断。
截止到目前,双方持续一周多争论的焦点问题已经基本呈现在公众面前,达能的态度也基本明朗,双方争执终端如何解决,暂时还不得而知。但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11日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就达能收购娃哈哈一事曾表示,中国已出台了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商务部将严格按照规定行事,既要增强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的信心,同时也会按照规定保护中国企业的权利。这份谨慎和持中的态度至少表明,双方暂时都未获得政府的明确支持。(胡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