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探索中止诉讼中的担保和当事人利益约定机制。在权利稳定性难以判断的情况下,权利人愿意提供有效担保的,可以不中止诉讼,或者视当事人就其可得利益或所受损失的计算方法达成协议的情况决定是否中止诉讼。
(六)完善知识产权人才管理体制
1.研究制定推进高素质知识产权律师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和实施规划。
2.完善有利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功能的管理体制。
(七)建立完善预警、维权和监管平台
1.建立信息行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2.研究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机制。
3.建立会展侵权企业“黑名单”制度,制定相应惩罚措施。
4.研究建立出口侵权货物企业、报关行甚至报关员“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向海关申报的货物在一定期限内提高查验率。
5.组织开发“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执法系统”,以提高全国海关对知识产权案件信息的共享程度,帮助各海关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执法重点。
6.建立数字版权监管平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版权行政执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
7.完善并充分发挥中国专利技术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
8.启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工程,筹建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办公系统,研究设立文化市场举报奖励基金。
(八)其他
1.筹建打击互联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监控“鹰眼小组”,主要负责互联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预防和侦控工作。
2.推进把知识产权鉴定纳入司法鉴定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建设,逐步使知识产权鉴定法制化、规范化。
3.进一步改进音像市场管理,建设长效管理机制,高度重视合法音像门店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经营行为坚持严管重罚。
4.建立并启动“打击侵权盗版举报、查处奖励资金”,鼓励、奖励举报和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人员。
5.组织对印刷复制企业的专项督查和检查,依法查办印刷复制违法违规案件。
6.建立相关药品专利信息平台,加强药品注册信息化建设。
7.积极推行执法协作责任制。
8.开展专利执法考核评价工作。
9.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的统计与公开。
五、宣传计划
(一)宣传方向
1.加强对群众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2.及时报道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措施打击盗版、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罪犯。
3.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宣传一批保护知识产权的先进个人和企业。
4.加强网上宣传教育,组织网上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5.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主动引导国际舆论。
(二)大型宣传活动
1.2007年4月20日,举行宣传周活动开幕式。
2.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行动”。
3.将于4月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出版物活动,销毁包括光盘、电子出版物、软件、图书、报刊及其它纸载体非法出版物。
4.配合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地、各部门通过举办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讲座等活动,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
5.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6.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现场咨询活动。
7.继续组织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活动,促进自主创新,增强企业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观念。
8.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第九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活动。
9.开展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活动。
10.以“反假冒、反盗版”为主题,对外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1.2007年4月上旬,组织“版权保护与经济发展”巡回报告。
12.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当代大学生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
13.开展“享受音乐、尊重创作”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14.开展“网络世界,正版中国—版权保护主题漫画网络宣传”活动。
15.举办“4·26知识产权主题晚会”。
16.开展知识产权组歌征集活动。
17.举办主题为“走进知识产权”的“开放日”活动。
(三)增加执法透明度
1.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审判公开制度,继续做好民事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刑事知识产权生效裁判文书的上网公开工作,力争扩大“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的容量和知名度。
2.选择有影响的案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的代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专家学者等代表性人士旁听庭审,增强审判的公开性和公信力。
3.结合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发布知识产权审判中的重要信息和典型案例。与此同时,在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和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为媒体报道提供便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制度的作用。
4.定期在《人民司法》、《中国审判》、《法律适用》等公开出版物以及中国法院网等公开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例和审判信息等,加大对社会关注案件和工作成就的宣传报道,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同时以英文对外宣传。
5.通过《检察日报》、正义网及其他媒体,及时宣传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情况、典型案例等。
6.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逐步通过其政府网站公布正版软件信息。
(四)录制宣传节目
1.录制一期CCTV《对话》节目。
2.录制“12312”品牌训练营《幸运52》节目。
3.制作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专题节目。
4.拍摄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电视剧。(知识产权局、高法院)
5.制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题片、宣传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6.召开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新闻发布会。
7.拍摄知识产权系列公益广告片。
8.努力打造一批有影响的相关专题电视栏目。
9.录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系列宣传片。
(五)召开新闻发布会
1.2007年4月上旬,召开“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
2.结合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论坛以及会同有关部委共同主办“2007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等形式,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宣传工作的揭露、教育、警示、感化等综合效能。
3.召开信息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发布会,针对信息产业发展实际,开展涉及产业专利申请与技术发展动向的信息跟踪与发布活动。
4.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保护商标专用权有关情况做介绍。
5.2007年2月,召开“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新闻发布会,公布重点案件。
6.召开“2006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
(六)举办论坛和交流会
1.举办“2007'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
2.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论坛。
3.举办知识产权保护刑事论坛,发布2006年“山鹰二号”专项行动重点案例。
4.举办信息产业知识产权高峰论坛,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和能力。
5.举办中外知识产权交流会,交流经验,促进合作。
6.举办药品领域知识产权论坛。
7.与《中国日报》社合作举办主题为“依靠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的论坛。
8.举办“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
(七)出版图书、印制宣传册
1.组织编写《中国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完全手册》。
2.加强对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编写《执法司法人员知识产权读本》。
3.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编写《公民知识产权法律知识读本》向基层单位发放。
4.出版加强商标保护工作的图书,印制宣传册。
5.制作介绍中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宣传片、图书及挂图。
6.编辑典型专利案例汇编。
7.举办青少年创新大赛,出版有关青少年读物。
8.办好《中国知识产权报》。
(八)公布典型案例
1.发布文化系统2006年反盗版“阳光行动”十大案例。
2.发布海关系统2006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3.定期整理和发布典型的国内和涉外商标侵权案例。
4.定期整理和发布向司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典型案例。
5.发布质检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九)其他
1.组织“2006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评选”。
2.组织“保护知识产权”征文活动。
3.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网上问卷调查,征集社会建议。
4.举办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业务人员知识竞赛。
5.选择部分素材,制作动漫,加大宣传力度。
6.表彰第二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
7.加强知识产权的海外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所取得的成绩和进展,正确引导海外舆论导向,树立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海外正面形象。
8.继续加强网站宣传,不断充实“中国商标网”的内容。
9.举办质检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网上访谈。
10.出版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特刊,开展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知识竞赛。
六、培训教育计划
(一)制定培训规划、编写教材
1.组织编写保护知识产权培训系列教材。
2.适时修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培训大纲,重点加强对民商法律基础、专业审判技能和科技基础知识等的培训。
3.编辑可经常更新的活页《鉴别侵权货物手册》,发放到各个海关业务现场。
4.制定印发《全国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指导纲要》。
(二)领导干部知识产权培训
1.举办厅局级执法司法人员“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专题研讨班。
2.执行中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项目,举办三期培训班。
3.拟在有关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进修班、培训班等教学计划中列入版权保护专题讲座。
4.举办市(地)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战略专题研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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