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一家外企的赵经理收到一封特别的信,“尊敬的纳税人,如果您2006年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达到了12万元,请您在3月31日前一定要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这是北京市地税局发给年所得达到或接近12万元纳税人的一封信函,提示纳税人及时整理个人收入信息进行纳税申报。据了解,春节后北京市自行申报人数开始成倍攀升,仅3月5日一天,全市自行申报人数就达3700多人。
年收入达12万元须自行纳税申报
从今年开始,以后每年的1至3月,不少人的生活中将增添一项新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上述规定的实施,使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向税务部门报送收入信息或税务部门采集纳税人收入信息的渠道增加了一条:由以往代扣代缴的“单一”渠道变为代扣代缴加自行申报的“双重”渠道。对于已经依法纳税的高收入者来说,不用担心会多交税。如果平常已缴足税款只需进行申报,所以并未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此举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收入的调节力度,明确纳税人的法律责任,打击偷逃税行为。同时,在扣缴方式下,人们拿的是税后收入,主要关心自己最终拿到多少钱,倒淡化了自己被扣缴了多少税、将来这些税款怎么使用,这就降低了纳税人的权利意识,自行申报则拉近了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直接联系,有利于培养人们的纳税意识,以及更好地行使和维护纳税人权利。
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是实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头一年,1月1日以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准备充分、周密部署,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截至3月19日,全国各级地税机关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已有80多万人。
北京市地税局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个人自用的申报软件和中介机构、扣缴单位集中代理使用的申报专用软件的开发和测试工作;组织召开了外资企业、金融行业、教育、体育、文艺界等系列座谈会,广泛宣讲政策,并充分借助演员、体育明星的名人示范效应进行宣传;利用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管理服务优势,对其管理的会员或代理的客户进行广泛宣传和辅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据了解,北京市地税局共向全市20多万年所得达到或接近12万元的纳税人发出了自行申报提醒信函。同时,北京市地税局陆续发放300多万份2006年度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方便纳税人整理个人收入及完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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