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上市公司开展此项活动的工作组织、活动安排、整改实效等情况将记入上市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数据库。
通知说,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确立,上市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上市公司成为公司治理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但在实际运作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仍然存在,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造成了影响。
下文为通知全文: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上市公司适应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和股权分置改革后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我会拟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
2002年1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颁布后,经过各方持续的努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确立,上市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上市公司成为公司治理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但在实际运作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仍然存在,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造成了影响。因此,在现阶段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固本强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上市公司独立性显著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
具体目标为:
(一)上市公司能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较为规范,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基本杜绝同业竞争,建立了控股股东行为约束的长效机制;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有方便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决策的制度安排,在重大事项上采取网络投票制;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
(五)上市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
(六)上市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并正确履行职责;
(七)上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披露相关信息;
(八)上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个事项有明确的责任人,杜绝越权决策或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
(九)上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披露责任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基本原则
(一)各上市公司要高度重视这一活动,认真学习公司治理有关文件精神和本通知内容,周密组织,认真安排,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各上市公司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与增强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整体竞争力相结合,认真查找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不足,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注重制度建设,务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各上市公司要将工作安排、工作进展以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与当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进行沟通,并积极向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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