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宽容“走鬼”?昨天,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走鬼”违法经营,影响行人通行,就不该宽容。他还认为,住宅小区不应该兴建商业扰民。
上周传出消息,上海市对马路“走鬼”不再一律封杀,摊主只要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临时设摊。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应该公平竞争。“走鬼”私自摆摊经营,不交一分税款,这对正规经营者是不公平的;“走鬼”占道经营,影响交通和市民的通行;“走鬼”脱离卫生部门的监管,他们贩卖的水果、食品的质量如何保证,又如何保证他们卖的衣物干净、卫生?
张广宁说,要摆摊经营,就要走正规渠道,到正规市场去经营。广州也将出台措施,对家庭困难的人员摆摊经营,给予减免或者优惠措施,鼓励他们合法经营。“优惠政策不够,可以进一步完善,到街上乱摆卖肯定是不对的”。
张广宁市长谈到城市环境问题时还说,“我觉得,对人居住的地方,饮食、商业都不应该搞。”张广宁说,对住宅区生活所必需的便利店,应该建在住宅区附近,建在住宅区里面,就干扰了居民的生活。(记者尹安学、李宜航、张军、王雷、夏杨、陈晓鸿)